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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逮捕司法化转型的实践困境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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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小兵
张仁杰
李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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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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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1期41-4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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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审查逮捕的司法化转型是破除审查逮捕形式化和行政化的有力革新,特别是对基层检察机关而言,审查逮捕的司法化更是化解"捕后缓刑"和"捕后轻刑化"问题的利器,但基层检察机关推进审查逮捕的司法化却面临证据标准的应用纷争、刑事辩护律师的角色性缺位、调查核实权的执行异化、逮捕公开化的建构含混四大实践问题有待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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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审查逮捕
司法化
实践困境
证据标准
调查核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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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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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实践认定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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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小兵
张仁杰
李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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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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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年第6期103-10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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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北京市大兴区近5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整体态势(一)案件办理的整体情况分析从司法实践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实践滥用问题明显。近5年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受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15件15人。以该罪批准逮捕的4件4人,捕后以该罪起诉判刑的3件3人,以其他罪名起诉判刑的4件4人,以他罪处理的具体罪名涉及过失爆炸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以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处理的7件7人,明显高于同期其他案件的不捕率,可见以此罪规制的实践认定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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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
公共安全
司法实务
理论认知
法益侵害性
抽象危险犯
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构成要件
司法实践
行为手段
具体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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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2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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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法但书条款在入户盗窃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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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小兵
李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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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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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24期43-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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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基本案情2018年4月11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给自用摩托车加油,持两个1.5升的可乐瓶进入北京市某区张某(李某某曾在张某家帮助干活一段时间)家院内(院门敞开)窃取汽油。当李某某靠近院子东侧三轮车斗内的铁质汽油桶欲抽取汽油时,被院内洗衣的刘某发现并质问,李某某回应来找张某放点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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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入户盗窃
形式违法性
行为犯
但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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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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