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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经济制裁问题研究
被引量:
2
1
作者
赵德铭
金挺峰
周文桐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3年第2期70-86,共17页
东道国对于特定国家、地区、行业、实体或者个人等制裁对象所实施的经济制裁措施,可能损害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投资权益,从而引发国际投资争端。如果外国投资者利用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
东道国对于特定国家、地区、行业、实体或者个人等制裁对象所实施的经济制裁措施,可能损害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投资权益,从而引发国际投资争端。如果外国投资者利用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机制诉诸国际仲裁,东道国经济制裁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将可能在ISDS机制下接受国际法层面的审视和考验。基于这一前瞻性考量,中国有必要以相关ISDS实践以及经济制裁实务为基础,预判在涉及经济制裁的投资争端仲裁程序中,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对管辖权、经济制裁的合法性、经济制裁与投资待遇的关系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上所可能提出的主张和抗辩,以及中国作为东道国和海外投资者所分别面临的潜在风险,同时准备相应的立法或者实践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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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投资仲裁
经济制裁
ISDS
反措施
原文传递
《反外国制裁法》述评
被引量:
9
2
作者
赵德铭
周文桐
金挺峰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2年第1期1-14,共14页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以下简称《反外国制裁法》)。在美国等国对华实体和个人制裁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仅用三个月左右便问世的《反外国制裁法》,明显具有救急的考量。在反制...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以下简称《反外国制裁法》)。在美国等国对华实体和个人制裁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仅用三个月左右便问世的《反外国制裁法》,明显具有救急的考量。在反制的具体措施上,《反外国制裁法》不仅在源头上对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的推动方及其关系方实施反制清单制裁,而且还要求任何实体和个人不得执行前述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并且对在华实体和个人直接赋权,允许其在中国法院起诉前述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的中外执行方,追索所遭受的损失。这种不得执行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的禁令以及诉讼赋权,在实践中将迫使外国投资者在中美市场间作出两难的选择,反过来非常可能对中国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诚然,《反外国制裁法》是我国行使主权国家权力的体现,但立法者、执法者如何能够确保张弛有度,留有余地,有所为有所不为,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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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外国制裁法
国际法
反制
原文传递
特别关税下企业应变之道
3
作者
沈云
《中国外汇》
2019年第21期59-61,共3页
美国在贸易战中使用关税政策,明显提高了企业在华经营的成本。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做好商品归类的合规工作,进一步重视原产地工作,以及充分利用特别关税排除制度,来降低特别关税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
关税政策
商品归类
贸易战
特别关税
经营的成本
负面影响
排除制度
原产地工作
原文传递
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员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风险刍议
4
作者
赵德铭
童尔晴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4年第3期80-102,共23页
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员存在美国出口管制或者经济制裁风险,其症结在于该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的域外管辖规定。就美国出口管制而言,出口管制“跟随美国物项”,无论该美国物项是否在美国境内,也无论交易主体是否为美国主体,其出口、视...
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员存在美国出口管制或者经济制裁风险,其症结在于该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的域外管辖规定。就美国出口管制而言,出口管制“跟随美国物项”,无论该美国物项是否在美国境内,也无论交易主体是否为美国主体,其出口、视同出口、再出口或者在美国之外的国家内再转让,均可能需要申领美国商务部的出口许可证,否则可能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规定,或构成协助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行为,或导致违反美国出口管制;就美国经济制裁而论,任何非美国主体都可能因妨碍美国国家安全或者外交政策利益而直接被美国制裁。此外,非美国主体,例如在华实体或者个人,如果造成美国主体与美国所制裁对象直接或者间接进行交易或者提供服务,或者直接触犯了美国次级制裁规定(即任何主体均必须遵守的美国制裁措施),则该在华实体或者个人也违反了美国制裁法律。尽管中国法律并不认可美国上述法律的域外效力,就上述触犯美国法律的行为,有关行为主体将承担美国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严重后果,或者可能受到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机制项下的相关黑名单制裁。而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规定并没有豁免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遵从义务与违法责任,因此,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其仲裁员需要注意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风险,学界和实务界都应更加关注在华商事仲裁程序中仲裁机构及其仲裁员从事仲裁活动所可能引发的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风险,共同探讨避免该风险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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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在华商事仲裁
出口管制
经济制裁
仲裁机构
仲裁员
原文传递
题名
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经济制裁问题研究
被引量:
2
1
作者
赵德铭
金挺峰
周文桐
机构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出处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3年第2期70-86,共17页
文摘
东道国对于特定国家、地区、行业、实体或者个人等制裁对象所实施的经济制裁措施,可能损害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投资权益,从而引发国际投资争端。如果外国投资者利用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机制诉诸国际仲裁,东道国经济制裁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将可能在ISDS机制下接受国际法层面的审视和考验。基于这一前瞻性考量,中国有必要以相关ISDS实践以及经济制裁实务为基础,预判在涉及经济制裁的投资争端仲裁程序中,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对管辖权、经济制裁的合法性、经济制裁与投资待遇的关系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上所可能提出的主张和抗辩,以及中国作为东道国和海外投资者所分别面临的潜在风险,同时准备相应的立法或者实践方略。
关键词
投资仲裁
经济制裁
ISDS
反措施
Keywords
Investment Arbitration
Economic Sanctions
ISDS
Countermeasures
分类号
D9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反外国制裁法》述评
被引量:
9
2
作者
赵德铭
周文桐
金挺峰
机构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厦门大学
北京
大学
出处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2年第1期1-14,共14页
文摘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以下简称《反外国制裁法》)。在美国等国对华实体和个人制裁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仅用三个月左右便问世的《反外国制裁法》,明显具有救急的考量。在反制的具体措施上,《反外国制裁法》不仅在源头上对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的推动方及其关系方实施反制清单制裁,而且还要求任何实体和个人不得执行前述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并且对在华实体和个人直接赋权,允许其在中国法院起诉前述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的中外执行方,追索所遭受的损失。这种不得执行外国干涉型对华制裁措施的禁令以及诉讼赋权,在实践中将迫使外国投资者在中美市场间作出两难的选择,反过来非常可能对中国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诚然,《反外国制裁法》是我国行使主权国家权力的体现,但立法者、执法者如何能够确保张弛有度,留有余地,有所为有所不为,值得探讨。
关键词
反外国制裁法
国际法
反制
Keywords
Anti-Foreign Sanctions Law
International Law
Anti-Sanctions
分类号
D922.295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特别关税下企业应变之道
3
作者
沈云
机构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出处
《中国外汇》
2019年第21期59-61,共3页
文摘
美国在贸易战中使用关税政策,明显提高了企业在华经营的成本。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做好商品归类的合规工作,进一步重视原产地工作,以及充分利用特别关税排除制度,来降低特别关税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
关税政策
商品归类
贸易战
特别关税
经营的成本
负面影响
排除制度
原产地工作
分类号
F75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原文传递
题名
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员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风险刍议
4
作者
赵德铭
童尔晴
机构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出处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4年第3期80-102,共23页
文摘
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员存在美国出口管制或者经济制裁风险,其症结在于该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的域外管辖规定。就美国出口管制而言,出口管制“跟随美国物项”,无论该美国物项是否在美国境内,也无论交易主体是否为美国主体,其出口、视同出口、再出口或者在美国之外的国家内再转让,均可能需要申领美国商务部的出口许可证,否则可能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规定,或构成协助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行为,或导致违反美国出口管制;就美国经济制裁而论,任何非美国主体都可能因妨碍美国国家安全或者外交政策利益而直接被美国制裁。此外,非美国主体,例如在华实体或者个人,如果造成美国主体与美国所制裁对象直接或者间接进行交易或者提供服务,或者直接触犯了美国次级制裁规定(即任何主体均必须遵守的美国制裁措施),则该在华实体或者个人也违反了美国制裁法律。尽管中国法律并不认可美国上述法律的域外效力,就上述触犯美国法律的行为,有关行为主体将承担美国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严重后果,或者可能受到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机制项下的相关黑名单制裁。而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规定并没有豁免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遵从义务与违法责任,因此,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其仲裁员需要注意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风险,学界和实务界都应更加关注在华商事仲裁程序中仲裁机构及其仲裁员从事仲裁活动所可能引发的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风险,共同探讨避免该风险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
在华商事仲裁
出口管制
经济制裁
仲裁机构
仲裁员
Keywords
Commercial Arbitration
Export Control
Economic Sanctions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Arbitrators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经济制裁问题研究
赵德铭
金挺峰
周文桐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3
2
原文传递
2
《反外国制裁法》述评
赵德铭
周文桐
金挺峰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2
9
原文传递
3
特别关税下企业应变之道
沈云
《中国外汇》
2019
0
原文传递
4
在华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员美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风险刍议
赵德铭
童尔晴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4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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