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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全面深化改革 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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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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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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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前线》
2013年第12期64-66,6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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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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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改革理论与决策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和创新,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思路、具体内容和步骤安排,对于实现国家和民族富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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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改革理论
法治中国
中华民族
中共中央
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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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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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共听证的理想与现实--以北京市的制度实践为例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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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传玺
成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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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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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95-10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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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0年重大课题“北京市公共听证制度研究”阶段性成果该课题由许传玺研究员主持,课题组成员包括张真理博士、成协中博士和陶品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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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源于普通法之自然正义原则的听证制度,因可为当事人提供意见表达与利益交涉的平台,而成为行政决定合法性的重要制度装置。但与私益听证主要代表消极的防御权不同,公共听证含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等多种公共价值,是公共决策正当性的重要制度支撑。我国的公共听证理论,未从根本上区分代表防御权的私益听证和代表民主参与权利的公共听证,因此造成了制度建构的诸多误区。公共听证的引入,旨在破解公共决策过程的封闭性、结构化与单向度,为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提供一种制度化的渠道;在实践中,我国的公共听证程序设计与运作仍然延续了传统科层制习气,与民众之表达和参与意愿相去甚远,公共听证俨然已成为现代行政合法性的制度装饰。公共听证因此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从性质上明确公共听证的定位与价值,充实公共听证的民主取向,理顺公共决策与公共听证的逻辑关联,健全和完善公共听证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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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听证
私益听证
公共决策
民主参与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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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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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人才工作创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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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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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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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人才》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3期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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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我党历史上首次以法治为主题,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发展了依法治国的重要内涵,将其确立为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方式。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对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和六项重大任务等进行了集中阐述,推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新时期人才工作创新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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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才工作
创新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
精神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治国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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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20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C964.2
[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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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國公共聽證制度:現狀、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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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許傳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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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法治研究中心
美國哈佛大學
耶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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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13年第2期22-24,80-8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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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听证源於普通法的自然正义原则,旨在为将受不利决定影响的当事人提供申辩机会,最初适用於司法过程。後来,随着行政权的扩展,行政机构也开始经常做出限制和剥夺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听证也逐渐扩展至行政过程。在现代社会,不少国家在立法过程中也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听证由此成为现代公共治理中支撑公共权力运行合法性的重要程序装置。在美国,听证程序已经在城乡规划、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领域得到普遍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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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听证制度
现状
中国
自然正义原则
公共权力运行
现代社会
听证程序
司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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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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