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3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采矿权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适用
1
作者
刘占国
范小强
《中国有色金属》
2017年第15期64-66,共3页
案情介绍 2001年10月6日,陈某与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老边墙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协议约定:村委会通过招标将老边墙金矿租赁给陈某开采经营,开采经营期限五年,即自2001年10月至2006年10月,陈某一...
案情介绍 2001年10月6日,陈某与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老边墙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协议约定:村委会通过招标将老边墙金矿租赁给陈某开采经营,开采经营期限五年,即自2001年10月至2006年10月,陈某一次性向村委会缴纳五年的经济补偿金,并按中标数额的20%一次性向所在镇政府缴纳补偿金;金矿所有手续由承包者自行办理,费用自负。如因有关手续办理不妥无法开采,租金不予返还,所造成的损失亦由陈允斗自负,设备、电力、毛台上矿石及矿井内原承包者开采的矿石归原承包者所有;在租赁期内矿山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陈某承担,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租赁合同
法律性质
采矿权
宽甸满族自治县
手续办理
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
村委会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采矿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何时生效
被引量:
2
2
作者
范小强
《中国有色金属》
2017年第14期66-67,共2页
2012年11月,采矿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在矿业权交易机构的要求下签订一份格式条款的采矿权转让合同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违约责任和价款支付做了更详细、更具体的约定。咨询:补充协议没有经过批准,是...
2012年11月,采矿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在矿业权交易机构的要求下签订一份格式条款的采矿权转让合同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违约责任和价款支付做了更详细、更具体的约定。咨询:补充协议没有经过批准,是否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让合同
采矿权
受让人
转让人
违约责任
审批机关
矿产资源法
争议解决方式
格式条款
原合同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采矿权人股权变更不适用采矿权转让审批程序
被引量:
1
3
作者
范小强
《中国有色金属》
2017年第11期66-67,共2页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擅自将矿业公司股权变更视为矿业权转让,进而要求办理转让审批程序的,该等文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如果有关当事人由此而利益受损的,有关行政机关面临行政诉讼的风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擅自将矿业公司股权变更视为矿业权转让,进而要求办理转让审批程序的,该等文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如果有关当事人由此而利益受损的,有关行政机关面临行政诉讼的风险,有关规范性文件也面临人民法院的合法性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批程序
采矿权人
转让
股权
《行政许可法》
规范性文件
矿业公司
主管部门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采矿权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适用
1
作者
刘占国
范小强
机构
北京市
雨
仁
律师事务所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矿产能源部
出处
《中国有色金属》
2017年第15期64-66,共3页
文摘
案情介绍 2001年10月6日,陈某与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老边墙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协议约定:村委会通过招标将老边墙金矿租赁给陈某开采经营,开采经营期限五年,即自2001年10月至2006年10月,陈某一次性向村委会缴纳五年的经济补偿金,并按中标数额的20%一次性向所在镇政府缴纳补偿金;金矿所有手续由承包者自行办理,费用自负。如因有关手续办理不妥无法开采,租金不予返还,所造成的损失亦由陈允斗自负,设备、电力、毛台上矿石及矿井内原承包者开采的矿石归原承包者所有;在租赁期内矿山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陈某承担,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键词
租赁合同
法律性质
采矿权
宽甸满族自治县
手续办理
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
村委会
分类号
TD80-9 [矿业工程—矿山开采]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采矿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何时生效
被引量:
2
2
作者
范小强
机构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矿产能源部
出处
《中国有色金属》
2017年第14期66-67,共2页
文摘
2012年11月,采矿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在矿业权交易机构的要求下签订一份格式条款的采矿权转让合同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违约责任和价款支付做了更详细、更具体的约定。咨询:补充协议没有经过批准,是否有效?
关键词
转让合同
采矿权
受让人
转让人
违约责任
审批机关
矿产资源法
争议解决方式
格式条款
原合同
分类号
TD80-9 [矿业工程—矿山开采]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采矿权人股权变更不适用采矿权转让审批程序
被引量:
1
3
作者
范小强
机构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矿产能源部
出处
《中国有色金属》
2017年第11期66-67,共2页
文摘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擅自将矿业公司股权变更视为矿业权转让,进而要求办理转让审批程序的,该等文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如果有关当事人由此而利益受损的,有关行政机关面临行政诉讼的风险,有关规范性文件也面临人民法院的合法性审查。
关键词
审批程序
采矿权人
转让
股权
《行政许可法》
规范性文件
矿业公司
主管部门
分类号
TD8 [矿业工程—矿山开采]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采矿权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适用
刘占国
范小强
《中国有色金属》
2017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采矿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何时生效
范小强
《中国有色金属》
2017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采矿权人股权变更不适用采矿权转让审批程序
范小强
《中国有色金属》
2017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