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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暴力法律界定的问题审视及治理进路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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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德良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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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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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第2期52-5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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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网络暴力”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含义,法律上的网络暴力是指发生在网络公共空间的针对特定个人的人身侵权行为。在现行法律下,信息发布平台既不对网络暴力的发生和传播负有事先审查义务,也不负有向受害人披露侵权者身份信息的义务,而是按照“通知—删除”规则消极应对,这是网络暴力背后的主要原因。同时,公司法规范缺乏系统性、法律责任过轻等也不利于网络暴力问题的有效治理。因此,立法应该从以下维度进行优化:适应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客观规律,贯彻“事先预防+事后救济相结合”的理念;让信息发布平台承担事先审查义务和侵权行为人身份信息披露义务;协调公私法的有关规范;加大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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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上的网络暴力
人格侵权
事先审查
通知—删除规则
平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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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yber violence in legal context
personality infringement
prior censorship
notification-deletion rule
platform obl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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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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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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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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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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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论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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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网络实名制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防止交易欺诈;有利于让网民谨言慎行,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从而能建构更加和谐的网络环境。但是,它对于那些真正想实施网络违法行为者来说,基本是无效的;而且增大了企业的负担,为个人信息的非法利用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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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实名制
诈骗短信
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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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20
[文化科学—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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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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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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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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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信息安全》
2011年第7期73-7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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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全球信息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安全形势越发严峻,信息安全问题已上升为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因而加快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更显重要和紧迫。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现状网络安全更多地是指信息安全。目前的网络安全立法主要是针对国家信息安全的。从规制的方法上来讲,主要是通过《刑法》、《行政法》进行的公法规制,从私法也就是民法方面的规制几乎是空白。立法应该是一个综合规制系统:一层意义上是说,网络安全行为不仅要通过公法进行规制,也需要私法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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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息安全立法
公共安全
违法
舆论监督
滥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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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TP309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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