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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交易的频繁报撤单与市场操纵认定——以美国国债期货“虚假报单操纵”案例为视角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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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孟霞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73-78,共6页
本文以近期美国国债期货市场一例操纵行为诉讼为着眼点,具体分析名为"虚假报单操纵(spoofing)"的市场操纵行为类型,即行为人从事期货交易时,以高频交易技术为基础,先在单边进行大量报单,继而在执行之前全部撤销之前的报单,然... 本文以近期美国国债期货市场一例操纵行为诉讼为着眼点,具体分析名为"虚假报单操纵(spoofing)"的市场操纵行为类型,即行为人从事期货交易时,以高频交易技术为基础,先在单边进行大量报单,继而在执行之前全部撤销之前的报单,然后在与撤单行为几乎同时地进行反方向的报单,与之前被引诱跟随报单的市场参与者成交。起诉者HTG公司用公开数据证明被告在近两年的时间内6960次实施同样策略,违反了《多德-弗兰克法》禁止扰乱市场和禁止操纵市场的规定。本案例可帮助我们对高频交易下频繁报撤单行为是否认定以及如何认定为市场操纵行为做进一步思考,对我国期货市场高频交易行为监管提供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债期货 高频交易 虚假报单 市场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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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所在地法--国际商事关系中的属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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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发强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8年第1期228-244,共17页
国际私法中属人法的最新发展动向表现为区分跨国民事关系和跨国商事关系。在普通民事关系领域,“惯常居所”替代住所成为在有关自然人的身份、能力等普通民事法律关系领域的主要连接点,国籍逐步淡出冲突规范的连接因素,住所连接因素的... 国际私法中属人法的最新发展动向表现为区分跨国民事关系和跨国商事关系。在普通民事关系领域,“惯常居所”替代住所成为在有关自然人的身份、能力等普通民事法律关系领域的主要连接点,国籍逐步淡出冲突规范的连接因素,住所连接因素的适用范围也在缩小。在有关跨国商事法律关系的属人法方面,一个主要强调客观存在地的连接因素--“当事人所在地”开始出现在冲突规范的最新国际立法中,替代“注册登记地”、“营业地”以及“管理中心地”等连接点标志,其适用范围呈扩大化趋势。上述情况表明,属人法连接点正在发生变化,从强调主客观统一到单纯强调客观联系与未来跨国民商事交往关系的发展形势更为适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冲突规范 民事关系 属人法 商事关系 国际私法 惯常居所 民事法律关系 连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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