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法治视域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正名与建构 被引量:11
1
作者 蔡金荣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21年第2期113-123,共11页
党内法规体系是指全部静态层面上党内法规文本形成的有序系统,解决的是“有规可依”问题,是党内法治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党内法规体系化既是解决当前党内法规建设中一系列问题的关键,也是党内法规建设逐步从自然演进模式向自然演进与理... 党内法规体系是指全部静态层面上党内法规文本形成的有序系统,解决的是“有规可依”问题,是党内法治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党内法规体系化既是解决当前党内法规建设中一系列问题的关键,也是党内法规建设逐步从自然演进模式向自然演进与理性建构共济模式转变的体现。关于党内法规体系化的既有探索存在整体覆盖面不全和板块交叉重叠的共性不足。以党章为统帅,党的领导法规和党的建设法规为主干,党领导国家机构法规、党领导社会组织法规和组织类法规、行为类法规、监督执纪类法规为单元的板块结构,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上述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治体系 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 体系化 板块结构
下载PDF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深化改革的方法论指引 被引量:16
2
作者 周海源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26-39,共14页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改革主要借助行政行为类型化技术对行政权力加以梳理和归类。行政行为类型化技术是一种法教义学意义上的法律方法,在社会事务复杂、行政环境多样的背景下,此种方法的适用造成权力清单难以穷尽行政执法所需的全部权力和...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改革主要借助行政行为类型化技术对行政权力加以梳理和归类。行政行为类型化技术是一种法教义学意义上的法律方法,在社会事务复杂、行政环境多样的背景下,此种方法的适用造成权力清单难以穷尽行政执法所需的全部权力和展现权力运行的整体过程,以此划分的权力类型与实然状态的权力之间也缺乏一一对应的关系。在这项改革的已有成果基础上,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有必要引入行政过程论范式,行政过程论借助“行政过程”这一载体及其全面、动态的方法,能够更为真实地反映行政权力运作的具体过程。据此,清单梳理需对接行政组织法,细化“三定”方案;区分规制性过程和给付性过程,借助服务清单规范“其他权力”;衔接各类权力,绘制行政流程示意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清单 行政行为类型化 法教义学 法律方法 行政过程
下载PDF
宪法与民法典关系的四个理论问题 被引量:7
3
作者 童之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1-83,共13页
从宪法角度和法律三元分类角度看,民法典将基本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比表述为"自然人"更合适。各国宪法差异决定中国民法典表述基本民事主体不能复制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就性质而言,民事主体内部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与... 从宪法角度和法律三元分类角度看,民法典将基本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比表述为"自然人"更合适。各国宪法差异决定中国民法典表述基本民事主体不能复制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就性质而言,民事主体内部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与权利,应避免使用"权力"之类术语来定义其内部组织或描述其功能。在数字化时代,民法典应着力保障在数字化背景下备受威胁的个人隐私权,促进民事主体实质性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但不宜承担公法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 民法典 基本民事主体 自然人 公民
下载PDF
“一地两检”问题宜透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处理 被引量:6
4
作者 孙煜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95-104,共10页
"一地两检"问题宜透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处理。一方面,全国性法律应当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否则既无法在香港适用,也无法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司法复核。另一方面,全国性法律可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因为两地之间的出入... "一地两检"问题宜透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处理。一方面,全国性法律应当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否则既无法在香港适用,也无法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司法复核。另一方面,全国性法律可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因为两地之间的出入境管制属于央港关系事项,超出了香港特区的自治范围。虽然全国性法律应当且可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但是其效力范围应得到限制。同时,内地执法机关应遵循谦抑性原则,并接受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辖。对于内地法上构成犯罪但在香港法上不构成犯罪的,香港法院不予受理。此外,在确立"一地两检"的程序时,还应兼顾一国原则和高度自治。由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协商,形成在内地口岸适用全国性法律的原则性和具体性方案,其中原则性方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具体性方案在香港立法会通过,然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地两检” 附件三 自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边检
下载PDF
让中国合宪性审查制形成特色并行之有效 被引量:28
5
作者 孙煜华 童之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46-58,共13页
由人民代表大会、特别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合宪性审查,是我国合宪性审查制的主要特色。我国合宪性审查制之所以尚未能行之有效地运作,主要是因为缺乏必要硬件、软件和付诸实行的政治意志。中共十九大报告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推进... 由人民代表大会、特别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合宪性审查,是我国合宪性审查制的主要特色。我国合宪性审查制之所以尚未能行之有效地运作,主要是因为缺乏必要硬件、软件和付诸实行的政治意志。中共十九大报告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需制定合宪性审查程序法或宪法监督程序法。我国应坚定依托现行宪法,从本国基本情况和政治现实出发,建立一套以党政互动、央地协调为主要内容的人民代表大会合宪性审查制。可先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 合宪性审查 中国特色 党政互动 央地协调
原文传递
将监察体制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之方略 被引量:128
6
作者 童之伟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3-13,共11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预备阶段需要采取的措施没有明显的宪法法律障碍。这项重大政治改革试点应在其预备阶段获得全国人大的授权。在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时,需要创制宪法根据,除修宪外别无选择。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有必...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预备阶段需要采取的措施没有明显的宪法法律障碍。这项重大政治改革试点应在其预备阶段获得全国人大的授权。在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时,需要创制宪法根据,除修宪外别无选择。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有必要制定监察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配套的法律。对现有法律做调适修改或废止其中过时部分的问题,也有必要及时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时下要做的最紧迫工作,当是争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获得必要的授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体制 监察委员会 改革试点 宪法法律 法治
原文传递
文明行为立法的可能与限度——以六部地方性法规文本为中心 被引量:11
7
作者 蔡金荣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05-117,共13页
对处在法律与道德调整领域交叉点上的文明行为进行专门立法,是法律与道德关系这一传统议题的新实践。鉴于法治与德治属于两套独立的治国方略,在文明行为立法中不能将推进道德建设设定为立法目的,否则会步入道德法律化的误区。设区的市... 对处在法律与道德调整领域交叉点上的文明行为进行专门立法,是法律与道德关系这一传统议题的新实践。鉴于法治与德治属于两套独立的治国方略,在文明行为立法中不能将推进道德建设设定为立法目的,否则会步入道德法律化的误区。设区的市进行文明行为立法在现制之下的合法性存有瑕疵,需要全国人大对此作出解释或者制度安排。文明行为立法应当以属于'义务的道德'和'公共事务'的文明行为为限,既有立法的调整范围过于宽泛。既有文明行为立法规范普遍存在法律后果缺失、行为模式表述不明确及多为准用性规范等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明行为 立法 道德 法律
原文传递
构建与监察改革相适应的职务犯罪侦查法治模式 被引量:5
8
作者 孙煜华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183-191,共9页
监察改革使得监察委员会获得了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权。逐步将监察委员会的所有侦查措施纳入法治框架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如果监察委员会既有法外侦查权,又有法内侦查权,那么一方面会导致侦查和公诉之间不衔接,另一方面会引发侦... 监察改革使得监察委员会获得了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权。逐步将监察委员会的所有侦查措施纳入法治框架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如果监察委员会既有法外侦查权,又有法内侦查权,那么一方面会导致侦查和公诉之间不衔接,另一方面会引发侦查人员出于办案需要随意切换法内外侦查措施的风险,从而使当事人的基本权利面临不确定的风险。在监察委员会设立后,合理的改革方案应当是:按照中央要求规范党内调查措施,同时逐步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或者留置吸收法外侦查措施,从而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党领导下的监察全覆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职务犯罪 侦查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留置 法治
原文传递
危害性评价应纳入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范畴 被引量:20
9
作者 周海源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63-75,共13页
《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了应受处罚行为须具有相当危害性,但该法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未明确要求处罚机关在立案、行政违法行为认定等环节展开危害性评价,这导致执法机关在实践中倾向于规避危害性评价,并造成大量过罚失当案件的发生... 《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了应受处罚行为须具有相当危害性,但该法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未明确要求处罚机关在立案、行政违法行为认定等环节展开危害性评价,这导致执法机关在实践中倾向于规避危害性评价,并造成大量过罚失当案件的发生。危害性是衡量“过”与“罚”相当的介质,《行政处罚法》第30、38条应规定立案、审查、定罚等环节须展开危害性评价,建构处罚机关依危害性轻重调整处罚幅度的制度机制。在处罚的适用上,行政机关应依《行政处罚法》启动危害性评价流程,结合部门行政法中的禁止性规范评价行政违法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再回归《行政处罚法》围绕法定量罚情节及主观意志、行为的偏离程度、危害后果等酌定情节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展开全面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过罚相当 应受处罚行为 危害性评价
原文传递
在宪法框架内设定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 被引量:17
10
作者 孙煜华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4-23,共10页
住宅用地使用权免费续期方案有违宪嫌疑,其与宪法上的国家土地所有权条款相悖,违反宪法对合法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原则,未能区分宪法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续期原则上应当交费,但是从公民生存权优先于国家财产权的角度看,不交费不会影响... 住宅用地使用权免费续期方案有违宪嫌疑,其与宪法上的国家土地所有权条款相悖,违反宪法对合法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原则,未能区分宪法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续期原则上应当交费,但是从公民生存权优先于国家财产权的角度看,不交费不会影响其居住权,但会限制其转让权。考虑到国有土地"全民所有"的属性以及"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制度"的法律保留规定,续期方案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或解释规定。从宪法和立法上看,国家垄断城市土地所有权和竞价模式结合导致土地使用权流转成本比较高;所以在续期时,不能采取高持有成本模式。合理的续期方案应是改批租制为年租制,年租费率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其中住宅用地的续期费率应考虑民生需要,区别于工商业用地。对用于获取出租收入的住宅用地,可以收取区别性续期费率。少数使用权即将到期的地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地方人大先行先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住宅用地使用权 续期 合宪性
原文传递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释论 被引量:8
11
作者 孙煜华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42-156,共15页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是附条件的义务性规范,义务是城市的土地国有化。实现义务的条件是:纳入城市范围、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征收。按宪法原旨,"城市"应解释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中的城区及不设区的市...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是附条件的义务性规范,义务是城市的土地国有化。实现义务的条件是:纳入城市范围、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征收。按宪法原旨,"城市"应解释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中的城区及不设区的市"。"国家所有权"是宪法和物权法上的所有权。依照"城市土地应当属于国有"的解释及对公共利益的广义解释,"征地悖论"可以被化解。未依法有偿征收的土地不能国有化,所以城中村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应当按照宪法的规定区别对待城中村。城中村中符合征收条件的土地不宜直接入市,可以入市的主要为城区外的城郊及农村的土地,撤县设区不能直接带来土地权属的改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条件的义务性规范 城区 征收 国家所有
原文传递
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的合宪性审视 被引量:5
12
作者 孙煜华 《中国法律评论》 2015年第4期126-136,共11页
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未能平衡言论自由、监督权和人格尊严的关系,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变向突破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违反法检公互相制约原则。为了化解网络诽谤罪解释的合宪性问题,应对诽谤罪提起公诉设定严格条件,取消对网络诽谤罪的创制性解... 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未能平衡言论自由、监督权和人格尊严的关系,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变向突破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违反法检公互相制约原则。为了化解网络诽谤罪解释的合宪性问题,应对诽谤罪提起公诉设定严格条件,取消对网络诽谤罪的创制性解释,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取消公诉诽谤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诽谤罪 网络诽谤罪 两高解释 言论自由 合宪性
原文传递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中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建议与评述——2016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社会信用立法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被引量:1
13
作者 孙平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2017年第3期125-140,266,共17页
2016年为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构建'诚信上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信用立法列为年度立法预备项目。2月25日上海市人大召开社会信用立法启动会暨社会信用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该项立法进入实质性起草阶段。10月1... 2016年为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构建'诚信上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信用立法列为年度立法预备项目。2月25日上海市人大召开社会信用立法启动会暨社会信用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该项立法进入实质性起草阶段。10月11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表决通过将《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制定转为2016年立法正式项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产品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目录管理 公共信用信息 上海市 信用立法 专题研讨会
原文传递
回应型行政审判的方法论指引
14
作者 周海源 《法律方法》 CSSCI 2017年第2期321-331,共11页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判之于社会之回应性不足问题,法教义学范式及其方法在行政法中的广泛应用则是该问题产生的根源。在行政法范畴内,法教义学与自然法学的思想与技术相互依存,二者能够统一于行政审判过程中,行政审...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判之于社会之回应性不足问题,法教义学范式及其方法在行政法中的广泛应用则是该问题产生的根源。在行政法范畴内,法教义学与自然法学的思想与技术相互依存,二者能够统一于行政审判过程中,行政审判也只有引入自然法思想和方法方能更好地回应社会需求。自然法能够为回应型行政审判的建构提供全方位的理论支持,而其价值判断方法则可拓宽行政审判的范围和强度,进而增强司法对社会的回应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教义学 自然法 价值判断 回应性
原文传递
国家监察立法预案仍须着力完善
15
作者 童之伟 《社会科学文摘》 2017年第11期71-73,共3页
法律界和法学界对涉及国家监察立法预案的不少问题,已经有了较广泛共识,但从总体说来,国家监察立法预案有待理顺、改进之处还有很多,仍需下大力气研究,以促成其完善。我国法学界已取得广泛共识的意见关于监察立法,法学界已达成广泛共识... 法律界和法学界对涉及国家监察立法预案的不少问题,已经有了较广泛共识,但从总体说来,国家监察立法预案有待理顺、改进之处还有很多,仍需下大力气研究,以促成其完善。我国法学界已取得广泛共识的意见关于监察立法,法学界已达成广泛共识的意见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1.全面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有宪法根据。在中央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见诸新闻报道之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修正案 国家监察 检察院 监察机关 宪法学界 人民监察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机关 监察体制 职务犯罪
原文传递
宪法与民法典关系的四个理论问题
16
作者 童之伟 《社会科学文摘》 2020年第6期65-67,共3页
基本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还是"自然人"更合适所谓民事主体,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行为者。基本民事主体,是指在两种或多种民事主体中,处于居首的、最重要的位置的那一种。《中华... 基本民事主体表述为"公民"还是"自然人"更合适所谓民事主体,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行为者。基本民事主体,是指在两种或多种民事主体中,处于居首的、最重要的位置的那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 《草案》 人身关系 非法人组织 民法典 民事主体 平等主体
原文传递
我国财产权差别保护的现状与解决路径
17
作者 杨官鹏 《人权研究(辑刊)》 2021年第2期126-156,522,523,共33页
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呼声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逐渐提高并被写入了宪法和法律规范。但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宪法规范导致国有、集体、私人的财产权必然处于差别地位,并具体表现在形式的不平等、实质的不平等和相互转化的不平等三个方... 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呼声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逐渐提高并被写入了宪法和法律规范。但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宪法规范导致国有、集体、私人的财产权必然处于差别地位,并具体表现在形式的不平等、实质的不平等和相互转化的不平等三个方面。这种差别地位直接影响到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领域的具体判断,而在行政征收和涉私营经济案件中相关矛盾尤为显著。由于调整民事领域法律关系的私法规范所能承担的功能有限,依赖过去《物权法》与现行《民法典》的平等保护原则无法从根本上扭转这一现状。在宪法规范的内在矛盾尚未完全调和的情况下,依赖下位法立法以及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的个案应对和事后纠偏往往收效不佳。要实现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应由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履行法定职权,特别是积极行使宪法解释权并主导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地方各级人大亦应通过行使决定权和监督权及时主动地介入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和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权 平等保护 宪法规范 人大职权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