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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神经内科护士职业应激与紧张状态的相关性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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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建珍
朱玲
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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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脑科医院神经内科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脑科医院精神一科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脑科医院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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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护理学杂志(综合版)》
CSCD
2013年第10期76-7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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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苏省预防医学科研项目(Y20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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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的探讨职业应激因素对神经内科护士职业紧张程度的影响。方法使用职业紧张指数量表(OSI)中的职业应激因素量表和每日紧张感量表,对南京市4所三级甲等医院172名神经内科护士进行问卷调查。结果神经内科护士职业应激因素综合评分为110.36±12.92,每日紧张感评分为9.98±2.25;护士每日紧张感程度与职业应激因素中的工作压力、工作危险、工作需求、工作范围和工作单调性呈正相关(P<0.05,P<0.01)。结论职业应激因素影响神经内科护士的职业紧张程度,应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干预,降低其职业紧张水平,提高应对职业应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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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护士
神经内科
职业应激
职业紧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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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47
[医药卫生—护理学]
R192.6
[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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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立医疗机构的医事侵权损害赔偿应适用国家赔偿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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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婕
胡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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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脑科医院护理部
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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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32-3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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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是不把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侵权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的。笔者认为,这是对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错误判断的结果,严重侵害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可以精确定位为“行政法律关系类权力关系型特别权力关系属的公法上的营造物利用关系”。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均把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侵权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排斥“公立医院”由于侵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在国家赔偿范围内考虑。即便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也并没有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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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赔偿
公立医院
医事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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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ational compensation
public hospital
medical tor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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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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