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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水库农村移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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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文健
赵海涵
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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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河海大学商学院
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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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95-9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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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构筑水库农村移民社会保障体系,将水库农村移民的生产生活风险降到最低已愈显迫切;可借鉴大中城市的社会保障模式,引入市场机制,突出社区的作用,走水库移民的社区化保障之路。作者运用农村社会保障理论,提出水库农村移民社区化社会保障模式,对其模式设计以及国家在构筑水库农村移民社区保障体系中的责任进行了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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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库移民
社区保障
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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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migrants from reservoir building areas
Social security
Responsibility of the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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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3.8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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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当前我国司法便民改革的法律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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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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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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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8年第2期87-103,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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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在对司法改革的便民化潮流进行经验揭示的基础上,重点对当前我国的司法便民改革作了实证分析,并以此为前提,对其动因及缺憾与不足进行追问,对深化改革之路进行探寻。文章认为,司法便民既是一种司法观念,也是一项司法改革运动。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全球司法改革的便民化浪潮业已形成。我国当前的司法便民改革热潮是世界司法改革的组成部分,有其特定的历史和现实动因。中外司法便民改革有着不少相同与相似之处,但改革的背景显然有着较大的区别。当前我国司法便民改革的不足在于:"司法形式主义"与"当事人便利主义"之间的关系处理不佳、在吸收人民司法便民传统的过程中"扬弃"不够、在向西方学习借鉴的过程中未能注重制度环境和社情民意差异所造成的区别构造等。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认识到,继承历史上的便民传统与学习他人便民改革举措,其根本目的依然是要实现法制的现代化。当然,这种现代化是试图依托后发优势寻求捷径的中国特色的法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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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便民
改革现状
深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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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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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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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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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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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8年第2期78-8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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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仅属民事案件,使事故责任人可逃脱刑事法律的制裁。从法律角度看,非道路交通事故只要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就具备犯罪的基本特征而构成犯罪,理应受到刑事法律的惩罚。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事故中人身伤亡情况,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伤害罪,而最好是定为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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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事故
非道路
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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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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