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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明身份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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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慈惠 《天津支部生活》 2006年第2期43-43,共1页
在职党员在社区内应该亮明党员身份,这不仅是社区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党员的自身责任使然。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党员必须履... 在职党员在社区内应该亮明党员身份,这不仅是社区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党员的自身责任使然。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又强调指出:“共产党员要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就告诉我们,任何一名共产党员,都应当是“全天候”的共产党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职党员 义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社区党建工作 中国工人阶级 共产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 中国共产党 实际需要 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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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普通居民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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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欢喜 《天津支部生活》 2006年第9期27-27,共1页
区领导同志: 您好!我叫魏欢喜,家住南市街福厚西里1号楼6门。我1987年1月入党。现因家庭困难享受政府补助。我一家四口人,我和妻子都已退休,我身体有病,妻子体弱,大女儿魏丽娜自幼患肌无力病,下肢瘫痪,二女儿今年初三毕业即将... 区领导同志: 您好!我叫魏欢喜,家住南市街福厚西里1号楼6门。我1987年1月入党。现因家庭困难享受政府补助。我一家四口人,我和妻子都已退休,我身体有病,妻子体弱,大女儿魏丽娜自幼患肌无力病,下肢瘫痪,二女儿今年初三毕业即将升入高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通居民 感谢信 政府补助 妻子 女儿 领导 家庭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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