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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工智能立法的必要与可能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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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兵 《兰州学刊》 CSSCI 2020年第6期41-49,共9页
在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快速发展带来无限的消费便利和巨大的经营收益的同时,亦产生了权利、竞争、安全及伦理维度上的诸多问题,亟待通过科学立法积极回应和引导人工智能发展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科学立法不是简单的条文堆聚,须以科学... 在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快速发展带来无限的消费便利和巨大的经营收益的同时,亦产生了权利、竞争、安全及伦理维度上的诸多问题,亟待通过科学立法积极回应和引导人工智能发展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科学立法不是简单的条文堆聚,须以科学的价值观予以引领和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核心内涵,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构造和实践要求,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准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为此,结合人工智能发展的基本特征,建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并融合于国家人工智能立法过程,这既是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工智能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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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重启与更生的法治轨道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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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兵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2期101-103,共3页
“地摊经济”作为防疫常态化下保障民生、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的务实举措,使受疫情冲击的经济和民生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城市也多了不少“烟火气”。与此同时,地摊经济也显露人群聚集、治理监管、信息安全等现实风险,亟待法治思维予以及... “地摊经济”作为防疫常态化下保障民生、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的务实举措,使受疫情冲击的经济和民生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城市也多了不少“烟火气”。与此同时,地摊经济也显露人群聚集、治理监管、信息安全等现实风险,亟待法治思维予以及时回应与纾解。为此,应坚持和依循依法治国的总基调,聚焦地摊经济的特征与本质,在法治维度下规范和引导地摊经济的重启与更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摊经济” 城市治理 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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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数据治理的法治面向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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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兵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65-67,共3页
数据治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新机遇,尤其在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数据信息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可以有效畅通信息渠道,助力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数据治理中显现的系列法治问题也亟待完善,比如公民数据隐私权益的保... 数据治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新机遇,尤其在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数据信息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可以有效畅通信息渠道,助力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数据治理中显现的系列法治问题也亟待完善,比如公民数据隐私权益的保护、数据治理规则的科学制定、厘清数据权属及授权的实体规则和程序机制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冠肺炎疫情 数据治理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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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阈下乡约价值的时代续新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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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兵 云薇笑 《兰州学刊》 CSSCI 2019年第8期52-69,共18页
在我国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过程中,以村规民约为表现形式的乡约章程的创设、延续及实践为从乡村自治走向村民自治,实现多元共建共治的融合提供了实验场域,扩宽了实践通道。乡约作为传统社会乡村自治的成文章... 在我国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过程中,以村规民约为表现形式的乡约章程的创设、延续及实践为从乡村自治走向村民自治,实现多元共建共治的融合提供了实验场域,扩宽了实践通道。乡约作为传统社会乡村自治的成文章程,从宋代开始作用于基层自治,直到近代社会。考察乡约的生成流变、主要内容及基本特征,发现乡约内置了较为完整的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理念、生活习惯及行为规则,且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演化调适,集合为规范文本,具有自治价值、德治价值及规范价值。乡约既是一种文本规范,也体现为一种治理模式,蕴含了治理理念、范畴及行为效果评价,这使得其在我国乡村治理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结合新时代党和国家对乡村治理的新定位和新方向,将乡约进行时代转化可以为当前和下一阶段的乡村治理提供借鉴和关照,为推进自治与共治的融合,立足文化共生与价值重塑上的德法同行提供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约 自治价值 德治价值 规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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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导向的裁判思维——基于法官审判经验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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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娜 王彬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7-107,共21页
根据后果来证立裁判的裁判思维普遍符合法官的审判经验,但后果考量应当建立在解释规则充分运用的基础之上,从而将后果考量纳入法教义学的框架,在裁判目标上兼顾"正确的裁判"与"可接受的裁判"。为此,应当通过确立裁... 根据后果来证立裁判的裁判思维普遍符合法官的审判经验,但后果考量应当建立在解释规则充分运用的基础之上,从而将后果考量纳入法教义学的框架,在裁判目标上兼顾"正确的裁判"与"可接受的裁判"。为此,应当通过确立裁判后果的系统分类,限制法外因素和间接法源影响裁判后果的条件,确立后果主义审判的法律方法论,从而防范后果主义审判所形成的恣意司法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导向 后果主义审判 法教义学 后果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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