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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考语与访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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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柏桦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44-151,共8页
明代的考语是对被考核人员的鉴定;访单,地方则为揭帖,是在考察时分发相关人员进行咨访的文书。考语在考满之后可以作为铨选给由的依据,在考察时则成为评定称职、平常、不称的证据。在官僚政治下,考语不但趋于华而不实,而且出现黑白颠倒... 明代的考语是对被考核人员的鉴定;访单,地方则为揭帖,是在考察时分发相关人员进行咨访的文书。考语在考满之后可以作为铨选给由的依据,在考察时则成为评定称职、平常、不称的证据。在官僚政治下,考语不但趋于华而不实,而且出现黑白颠倒,甚至成为主管官员手中的工具,针对这些弊端而出现揭帖、访单,意在监督官员而与考语互为补充。无论考语,还是揭帖、访单,都是在脱离实政考察的基础上生成的,也难免产生各种弊端,以至于成为明末党争的工具,个中问题是值得深思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 考语 访单 揭帖 考满给由 考察黜陟 监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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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职官奏请取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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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囿杉 柏桦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78-185,共8页
明代职官奏请取问制度,是将职官犯罪情况奏报皇帝,由皇帝决定是否问罪。除了《大明律》"职官有犯"与"军官有犯"所规定的奏请取问之外,在各种典章制度中也有相关的规定。皇帝对奏请问罪的职官采取取问、不取问及便... 明代职官奏请取问制度,是将职官犯罪情况奏报皇帝,由皇帝决定是否问罪。除了《大明律》"职官有犯"与"军官有犯"所规定的奏请取问之外,在各种典章制度中也有相关的规定。皇帝对奏请问罪的职官采取取问、不取问及便宜处置,既有制度上的依据,也有人为的因素,更有政治的需要,存在许多变数。职官奏请取问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既反映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之君权至高无上的特点,也反映出官僚政治的特征,其中蕴涵的政治因素是值得关注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职官 奏请取问 劾奏 问拟 《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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