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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海若干重大法律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
5
1
作者
邹立刚
《法治研究》
2013年第6期3-9,共7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确立国际海洋秩序的宪章。无论其利弊如何,中国只能在其框架下确定自己的海洋权益。南海九段线是中国拥有南海四群岛的国际宣示,线内的岛礁为中国固有领土,根据公约可以拥有相关海域,而在线外中国并不主张沿海国...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确立国际海洋秩序的宪章。无论其利弊如何,中国只能在其框架下确定自己的海洋权益。南海九段线是中国拥有南海四群岛的国际宣示,线内的岛礁为中国固有领土,根据公约可以拥有相关海域,而在线外中国并不主张沿海国的任何权益。南海周边邻国对线内岛礁的主权主张没有国际法上的任何根据,对一些岛礁的强占也并不能产生合法主权。然而,他国之所以能够强占是因为中国对线内岛礁及其海域的管控缺位。中国应加强海洋管辖权及其经常化运用,加强应对突出现实问题,商谈南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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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洋法公约
南海九段线
海洋管辖权
南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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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西方经验与中国借鉴: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
被引量:
7
2
作者
武良军
童伟华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75-82,共8页
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和利用的不断深化,现有的刑事立法规定已然不能有效应对日趋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刑事立法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规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值得我国借鉴。完善和优化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应从...
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和利用的不断深化,现有的刑事立法规定已然不能有效应对日趋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刑事立法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规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值得我国借鉴。完善和优化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应从四个方面进行:采附属刑法立法模式,设置独立污染海洋环境罪;增设危险犯既遂模式,适当将关联行为入罪;区分故意与过失,明定二者处罚范围;完善刑事责任体系,细化入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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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洋污染
污染海洋环境罪
附属刑法
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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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投保人的保单阅读义务
被引量:
3
3
作者
黄笛
熊磊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5期110-118,共9页
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投保人的保单阅读义务。该义务之履行有其可行性:保单标准化是前提,保险人的提示说明义务是协同机制,"审阅期条款"之引入是配套机制。投保人履行保单阅读义务的判断标准为在单列条款上签字,一旦签字即意味...
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投保人的保单阅读义务。该义务之履行有其可行性:保单标准化是前提,保险人的提示说明义务是协同机制,"审阅期条款"之引入是配套机制。投保人履行保单阅读义务的判断标准为在单列条款上签字,一旦签字即意味着其要受保单条款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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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格式条款
阅读义务
保单标准化
提示说明义务
审阅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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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概念及其展开
4
作者
安晨曦
王琦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73-82,共10页
存在主权国家,则必有其管辖权力。当今国际海洋事务正经历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各国在行使海上管辖权的过程中,争议与冲突日渐增多。在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已初见端倪。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系定位于国际法层...
存在主权国家,则必有其管辖权力。当今国际海洋事务正经历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各国在行使海上管辖权的过程中,争议与冲突日渐增多。在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已初见端倪。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系定位于国际法层面、主权意义上的管辖,更多地表征着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海洋权益的独特品性。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是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根据权力指向对象为标准而分类之产物,其着眼于权力指向对象的主权归属问题,包括但非限于主权国家对以自然形态客观存在的海洋系统的管控;对各管辖海域的海域活动、涉海事务、涉海行为等管控权力,具有宣示国家海洋主权的时代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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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管辖权
国家海上管辖权
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
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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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迁徙自由的限制:学说、规范与实践
5
作者
何德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62-169,共8页
对迁徙自由的保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我国明文入宪也是必然趋势,又因为社会秩序、社会利益以及公民其他权利的保障也是法治的内涵,故对迁徙自由加以合理限制本即迁徙自由的应然之意。基于对迁徙的"自由层面"与"...
对迁徙自由的保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我国明文入宪也是必然趋势,又因为社会秩序、社会利益以及公民其他权利的保障也是法治的内涵,故对迁徙自由加以合理限制本即迁徙自由的应然之意。基于对迁徙的"自由层面"与"限制层面"这两者之间紧张关系的考量,将按照阿列克西的基本权限制理论对迁徙自由从"保障——限制——违宪阻却事由"三个层次加以分析,并将在对德国和美国的迁徙自由限制的宪政实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是否属于对迁徙自由限制,最终对户籍制度这一迁徙自限制政策如何改良等问题提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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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迁徙自由
迁徙自由的限制
违宪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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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公司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
被引量:
24
6
作者
石冠彬
江海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73-82,共10页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2013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在公司出资问题上确立了授权资本制,但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的出资补缴责任仍然存在。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包含形式未出资和...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2013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在公司出资问题上确立了授权资本制,但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的出资补缴责任仍然存在。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包含形式未出资和实质未出资两种基本形态,抽逃出资不属于未尽出资义务。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具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的双重责任属性,但不属于对公司违约。发起人之间具有合伙性质,彼此互负守约义务和担保义务,当有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时,不论是形式未出资还是实质未出资,也不论公司类型,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发起人需承担连带的出资补缴责任。现行司法规则规定发起人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补缴出资责任,这并不排斥债权人对发起人行使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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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司法
出资补缴责任
资本充实责任
违约责任
原文传递
从地图在解决边界争端中的作用看我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被引量:
21
7
作者
杨翠柏
唐磊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2001年第2期72-78,共7页
本文在对国际边界争端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后 ,指出地图在解决争端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并从国际法的角度研究了众多标明南沙群岛属于中国的中外地图 ,进一步指出南海断续国界线是中国拥有南沙主权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关键词
边界争端
南沙群岛
中国
国家主权
南沙群岛
国家主权
国界线
地图
原文传递
时际国际法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被引量:
13
8
作者
杨翠柏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2003年第1期59-64,共6页
本文通过对时际法的理论和实践的阐述 ,结合中国自宋代在南沙群岛行使管辖权这一事实 ,分析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关键词
时际国际法
中国
南沙群岛
主权
时际法原则
帕尔马斯岛仲裁案
格里斯巴丹海上边界争端仲裁案
“关键日期”
原文传递
“承认”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被引量:
4
9
作者
杨翠柏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19-123,共5页
承认与禁止反言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文通过对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关于“承认”、“禁止反言”的论述以及一些著名案例的分析,认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已经承认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的领土主权,因此这些国家就应承担不...
承认与禁止反言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文通过对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关于“承认”、“禁止反言”的论述以及一些著名案例的分析,认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已经承认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的领土主权,因此这些国家就应承担不能反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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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承认
禁止反言
南沙群岛
主权
“承认”
领土主权
中国
国际法准则
争辩
有无
原文传递
从身份到职业:我国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的重构
被引量:
6
10
作者
郑志涛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58-163,共6页
我国长期以"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农民的做法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但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的改革,其弊端也已逐渐显现。当前,我国可以参考德、日两国先进立法经验,明确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以强化农民职业性,淡...
我国长期以"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农民的做法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但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的改革,其弊端也已逐渐显现。当前,我国可以参考德、日两国先进立法经验,明确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以强化农民职业性,淡化农民身份性,维护农民独立、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以期克服当前认定标准过于单一的消极影响及解决实践中其他相关群体资格认定难的问题,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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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民
主体资格
认定标准
原文传递
题名
关于南海若干重大法律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
5
1
作者
邹立刚
机构
海南大学
海南省
南海法律研究中心
出处
《法治研究》
2013年第6期3-9,共7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南海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10BFX094)的成果之一
文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确立国际海洋秩序的宪章。无论其利弊如何,中国只能在其框架下确定自己的海洋权益。南海九段线是中国拥有南海四群岛的国际宣示,线内的岛礁为中国固有领土,根据公约可以拥有相关海域,而在线外中国并不主张沿海国的任何权益。南海周边邻国对线内岛礁的主权主张没有国际法上的任何根据,对一些岛礁的强占也并不能产生合法主权。然而,他国之所以能够强占是因为中国对线内岛礁及其海域的管控缺位。中国应加强海洋管辖权及其经常化运用,加强应对突出现实问题,商谈南海行为准则。
关键词
海洋法公约
南海九段线
海洋管辖权
南海行为准则
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西方经验与中国借鉴: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
被引量:
7
2
作者
武良军
童伟华
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大学犯罪学
研究
所
海南省
南海法律研究中心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75-82,共8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及海盗犯罪刑事规制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9CFX055)
海南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视角下海上犯罪刑事规制对策研究"(项目编号:Hyb2013-12)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和利用的不断深化,现有的刑事立法规定已然不能有效应对日趋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刑事立法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规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值得我国借鉴。完善和优化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应从四个方面进行:采附属刑法立法模式,设置独立污染海洋环境罪;增设危险犯既遂模式,适当将关联行为入罪;区分故意与过失,明定二者处罚范围;完善刑事责任体系,细化入罪量刑标准。
关键词
海洋污染
污染海洋环境罪
附属刑法
危险犯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投保人的保单阅读义务
被引量:
3
3
作者
黄笛
熊磊
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海南大学
南海法律研究中心
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5期110-118,共9页
文摘
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投保人的保单阅读义务。该义务之履行有其可行性:保单标准化是前提,保险人的提示说明义务是协同机制,"审阅期条款"之引入是配套机制。投保人履行保单阅读义务的判断标准为在单列条款上签字,一旦签字即意味着其要受保单条款之约束。
关键词
格式条款
阅读义务
保单标准化
提示说明义务
审阅期条款
Keywords
standard terms
obligation to read
standardization of the insurance policy
obligation of reminder and instruction
clause in the period of checking
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概念及其展开
4
作者
安晨曦
王琦
机构
海南省
南海法律研究中心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73-82,共10页
基金
司法部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研究"(13SFB2026)
文摘
存在主权国家,则必有其管辖权力。当今国际海洋事务正经历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各国在行使海上管辖权的过程中,争议与冲突日渐增多。在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已初见端倪。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系定位于国际法层面、主权意义上的管辖,更多地表征着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海洋权益的独特品性。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是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根据权力指向对象为标准而分类之产物,其着眼于权力指向对象的主权归属问题,包括但非限于主权国家对以自然形态客观存在的海洋系统的管控;对各管辖海域的海域活动、涉海事务、涉海行为等管控权力,具有宣示国家海洋主权的时代品格。
关键词
国家管辖权
国家海上管辖权
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
海洋权益
Keywords
national jurisdiction
national maritime jurisdiction
national maritime civil jurisdiction
maritime rights and interests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迁徙自由的限制:学说、规范与实践
5
作者
何德辉
机构
南海法律研究中心
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62-169,共8页
文摘
对迁徙自由的保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我国明文入宪也是必然趋势,又因为社会秩序、社会利益以及公民其他权利的保障也是法治的内涵,故对迁徙自由加以合理限制本即迁徙自由的应然之意。基于对迁徙的"自由层面"与"限制层面"这两者之间紧张关系的考量,将按照阿列克西的基本权限制理论对迁徙自由从"保障——限制——违宪阻却事由"三个层次加以分析,并将在对德国和美国的迁徙自由限制的宪政实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是否属于对迁徙自由限制,最终对户籍制度这一迁徙自限制政策如何改良等问题提出见解。
关键词
迁徙自由
迁徙自由的限制
违宪阻却事由
Keywords
migration freedom
limitation of migration freedom
causes of unconstitutional exemption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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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公司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
被引量:
24
6
作者
石冠彬
江海
机构
海南大学
南海法律研究中心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73-82,共10页
文摘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2013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在公司出资问题上确立了授权资本制,但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的出资补缴责任仍然存在。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包含形式未出资和实质未出资两种基本形态,抽逃出资不属于未尽出资义务。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具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的双重责任属性,但不属于对公司违约。发起人之间具有合伙性质,彼此互负守约义务和担保义务,当有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时,不论是形式未出资还是实质未出资,也不论公司类型,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发起人需承担连带的出资补缴责任。现行司法规则规定发起人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补缴出资责任,这并不排斥债权人对发起人行使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
关键词
公司法
出资补缴责任
资本充实责任
违约责任
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从地图在解决边界争端中的作用看我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被引量:
21
7
作者
杨翠柏
唐磊
机构
四川大学法学院
南海
法律
问题
研究
中心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2001年第2期72-78,共7页
文摘
本文在对国际边界争端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后 ,指出地图在解决争端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并从国际法的角度研究了众多标明南沙群岛属于中国的中外地图 ,进一步指出南海断续国界线是中国拥有南沙主权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关键词
边界争端
南沙群岛
中国
国家主权
南沙群岛
国家主权
国界线
地图
Keywords
maps China's Nansha Islands Sovereignty
分类号
D823 [政治法律—外交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时际国际法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被引量:
13
8
作者
杨翠柏
机构
四川大学
南海
法律
问题
研究
中心
出处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2003年第1期59-64,共6页
文摘
本文通过对时际法的理论和实践的阐述 ,结合中国自宋代在南沙群岛行使管辖权这一事实 ,分析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关键词
时际国际法
中国
南沙群岛
主权
时际法原则
帕尔马斯岛仲裁案
格里斯巴丹海上边界争端仲裁案
“关键日期”
Keywords
international law, key date, Nansha Islands, sovereignty
分类号
D823 [政治法律—外交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承认”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被引量:
4
9
作者
杨翠柏
机构
四川大学法学院
南海
法律
问题
研究
中心
出处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19-123,共5页
文摘
承认与禁止反言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文通过对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关于“承认”、“禁止反言”的论述以及一些著名案例的分析,认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已经承认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的领土主权,因此这些国家就应承担不能反悔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
承认
禁止反言
南沙群岛
主权
“承认”
领土主权
中国
国际法准则
争辩
有无
Keywords
Acknowledge Estoppel The Nasha Islands Sovereignty
分类号
D823 [政治法律—外交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从身份到职业:我国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的重构
被引量:
6
10
作者
郑志涛
机构
海南大学
南海法律研究中心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58-163,共6页
文摘
我国长期以"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农民的做法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但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的改革,其弊端也已逐渐显现。当前,我国可以参考德、日两国先进立法经验,明确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以强化农民职业性,淡化农民身份性,维护农民独立、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以期克服当前认定标准过于单一的消极影响及解决实践中其他相关群体资格认定难的问题,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
关键词
农民
主体资格
认定标准
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关于南海若干重大法律问题的探讨?
邹立刚
《法治研究》
2013
5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西方经验与中国借鉴: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
武良军
童伟华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
7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论投保人的保单阅读义务
黄笛
熊磊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概念及其展开
安晨曦
王琦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5
迁徙自由的限制:学说、规范与实践
何德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6
论公司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
石冠彬
江海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
24
原文传递
7
从地图在解决边界争端中的作用看我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杨翠柏
唐磊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2001
21
原文传递
8
时际国际法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杨翠柏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2003
13
原文传递
9
“承认”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杨翠柏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
4
原文传递
10
从身份到职业:我国农民主体资格认定标准的重构
郑志涛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6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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