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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工作模式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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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鲍杰 +3 位作者 张傲冬 邱楠 张涛 刘俊杰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年第6期1-4,共4页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模式,是检察机关推进监督事项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办事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①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有益探索,有利于规范监督权力,激发监督效能,提升监督权威...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模式,是检察机关推进监督事项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办事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①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有益探索,有利于规范监督权力,激发监督效能,提升监督权威。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模式的基本要素,包括办理过程的案卷化、调查结果的证据化、办理流程的程序化、决定宣告的仪式化、决定执行的规范化。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形式,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构建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工作模式,有助于提升检察监督质量,落实检察监督责任,增强检察监督公信。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工作模式,高度强调工作机制作用,即发挥线索管理机制、立案调查机制、制发送达机制、回访监督机制、评估归档机制、考评管理机制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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