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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的主要任务和实现途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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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琪梅 张薇 《中国经贸导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9期39-40,共2页
一、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区域合作的主要机制及做法 闽西南、粤东、赣东南经济协作区(简称“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包括福建省的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三明市,广东省的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和江西省的赣州... 一、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区域合作的主要机制及做法 闽西南、粤东、赣东南经济协作区(简称“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包括福建省的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三明市,广东省的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和江西省的赣州市、鹰潭市、抚州市。闽粤赣13市协作区作为海峡西岸的南翼组成部分,自1994年创建以来,迄今召开了15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已走过3个“五年”的发展历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合作 “十二五” 经济协作区 海峡西岸 党政领导 厦门市 福建省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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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南五市协作区部门合作工作的回顾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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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贸导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48-49,共2页
一、闽西南五市协作区部门合作的现状及成效闽西南五市协作区成立于1994年,十几年来,五市区域合作认真落实《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宣言》,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加大合作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各市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6月,闽... 一、闽西南五市协作区部门合作的现状及成效闽西南五市协作区成立于1994年,十几年来,五市区域合作认真落实《推进闽西南五市区域经济合作行动宣言》,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加大合作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各市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6月,闽西南五市党政领导第十一次联席会议在厦门召开。厦门、漳州、泉州、龙岩、三明等闽西南五市书记、市长及各市宣传、工业、教育、科技、劳动与社会保障、规划、交通、商贸、卫生、环保、旅游、物流等12部门的负责人齐聚共谋发展大计。会上,五市12个部门签订了对口合作协议,开始了协作区部门合作的新旅程,这对五市区域合作平台的全面建立完善,进入实质性紧密型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门合作 协作区 西南 劳动与社会保障 区域经济合作 经济社会发展 2007年 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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