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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封溪护渔政策与河段管理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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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庆达 许龄文 《西南林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180-184,共5页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相关人员对现行封溪护渔的看法,包括在经营管理、开放制度、相关法规与执行上的需求与意见;探讨封溪护渔措施的内涵,以及河段开放使用之潜在效益;提出有关封溪护渔河段开放与管理之建议.
关键词 封溪护渔 参与式管理 流域管理 双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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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分离式卫星标志信息的金枪鱼垂直移动特性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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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衡 戴阳 +3 位作者 杨胜龙 王晓璇 刘光明 陈雪忠 《农业工程学报》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0期196-203,共8页
为了掌握金枪鱼类的活动规律,该文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分离式卫星标志于2010-2012年对36尾黄鳍金枪鱼进行了放流试验。结果表明:围网捕捞方式释放的8枚标志信息回收率达到100%,但标志的时间只有0.5~5 d;利用手钓方式释放的28枚标志... 为了掌握金枪鱼类的活动规律,该文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分离式卫星标志于2010-2012年对36尾黄鳍金枪鱼进行了放流试验。结果表明:围网捕捞方式释放的8枚标志信息回收率达到100%,但标志的时间只有0.5~5 d;利用手钓方式释放的28枚标志信息回收率达到75%,标志的时间为0.5~91 d,且有2枚标志是正常浮起。此次试验中,记录时间<10 d的标志有18枚,10~20 d的标志有3枚,≥20 d的标志有8枚,特别是在手钓作业方式下进行的标志效果有了很大的提高。黄鳍金枪鱼有85.9%的时间在0~150 m水层活动,有13.0%时间在≥150~250 m水层活动,仅有1.1%时间在≥250 m水层活动。就水温来说,81.7%的时间活动在≥24℃的水层,16.2%的时间活动在16~24℃的水层,仅2.1%时间活动在≤16℃的水层。在0~50 m水层,夜晚出现频次约是白天的2倍;而在50~500 m水层,均是白天出现频次要大于晚上。总体来说,有68%的黄鳍金枪鱼个体在傍晚18:00时有上浮到浅水层活动的行为,而在凌晨06:00时有明显的下潜行为。该研究初步证明了黄鳍金枪鱼的放流取得了成功,为以后进一步开展金枪鱼的卫星标志放流试验奠定了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星 温度 分离式卫星标志 垂直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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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国)海争端潜在替代方案之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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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世明 Nathaniel S.Pearre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13年第1期240-290,共51页
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和提出解决南(中国)海主权争端僵局的潜在替代方案。该地区的背景和现状表明.主权争端不太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得到解决。基于国际法的传统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外交谈判和第三方仲裁,尽管被许多外交官和学者所推荐,... 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和提出解决南(中国)海主权争端僵局的潜在替代方案。该地区的背景和现状表明.主权争端不太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得到解决。基于国际法的传统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外交谈判和第三方仲裁,尽管被许多外交官和学者所推荐,但至少在不久的将来不太会在南(中国)海起到作用。由于在贯彻实施这些机制方面可能存在的困难,油气储备“共同开发”以及海洋环境和共享资源“区域合作”被提了出来,作为规避这些主权争端的备选方案。然而,本文认为,油气储备的共同开发在不久的将来同样不太可能起到作用.因为它也有与传统机制同样的弱点,任何解决方案都可能受到主权的影响。另一方面,合作已被公认为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的一个必要和基本原则.加之周边各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许多其他国际环境公约做出了许多“公域”合作的法律承诺,该地区有关公域的一些合作活动通常都是在双边或多边的基础上开展的。尽管在最终解决主权争端上没有进展。但对所有相关国家而言.在不久的将来,南(中国)海的区域合作也许是一种可行的替代方案。一如既往,所有各方的政治意愿对这种努力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中国)海 临时安排 共同开发 区域合作 公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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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港环境影响评估与水下文物保护——兼论海峡两岸合作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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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文彦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10年第2期1-34,共34页
人类长久以来已能在水面航行与捕鱼,许多水下的文化遗存深度关连了一个族群或地域的文化特征,并蕴藏了人类高度的智慧,应该获得适当的保护。尤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于2009年1月2日正式生效后,水下文物的保... 人类长久以来已能在水面航行与捕鱼,许多水下的文化遗存深度关连了一个族群或地域的文化特征,并蕴藏了人类高度的智慧,应该获得适当的保护。尤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于2009年1月2日正式生效后,水下文物的保护应予高度重视并妥善规划良善长效的机制。台湾自1994年12月30日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法》,实施至今已有十五年经验,但对于文化部分的探讨、调查和评估相较有限;水下文化资产部分更显不足。本论文以台北港为实例,叙论台湾环境保护署在环评过程中,如何将水下文化资产保护的议题纳入考虑,如何促使相关当局采取具体的调查、协商和整合措施。本案堪称台湾制定水下文化资产保护专法前,通过环评体制,要求开发者保护水下文化资产的重要里程碑和典范。另鉴于水下文化资产为人类之共同资产,本论文亦提出未来两岸合作之展望与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下文化资产 环境影响评估 环境保护署 台湾地区 台北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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