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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渠道目标导向下新行政复议法的制度创新与理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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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运凯 《新华文摘》 2024年第7期16-19,共4页
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深刻领会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时代背景,准确理解把握新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制度创新和理论逻辑,处理好新法实施中一些重要的理念和实践关系... 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深刻领会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时代背景,准确理解把握新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制度创新和理论逻辑,处理好新法实施中一些重要的理念和实践关系,对于抓好新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法 目标导向 优势转化 工作效能 理论逻辑 新修订 理论解读 新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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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行政司法的内在逻辑及法治化展开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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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运凯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27-446,共20页
新时期的行政司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础,在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进程中完善发展起来的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司法的界定以“行政性”“三方性”和“裁决性”为识别要素,具有复合多元的目标功能。行政司法具有化解争... 新时期的行政司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础,在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进程中完善发展起来的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司法的界定以“行政性”“三方性”和“裁决性”为识别要素,具有复合多元的目标功能。行政司法具有化解争议的独特优势,强化行政司法有着深刻的实践和理论逻辑。强化行政司法,能够满足攻坚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需要、回应“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现实呼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实质性化解争议”、传承“耻讼”“和合”文化传统、改变“法治思维弱”的社会现状。强化行政司法,有助于推动行政行为理论的精细化发展、法治政府对“善治”的追求、对“整体政府”的回应。行政司法法治化路径选择首先要解决行政司法统一立法问题,具体涉及单体制度的分别统一立法以及行政法典编撰中的行政司法“单元”,后者应涉及总则编的“行政司法”以及分则编中的“行政司法”板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司法 穿透式监督 实质性化解争议 统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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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渠道目标导向下新行政复议法的制度创新与理论解读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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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运凯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28-139,共12页
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旨在为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提供制度支撑。主渠道目标导向下的新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功能定位、复议范围、体制和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决定体系等方面做了较大幅度的制度创新,按照行政司法属性调... 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旨在为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提供制度支撑。主渠道目标导向下的新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功能定位、复议范围、体制和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决定体系等方面做了较大幅度的制度创新,按照行政司法属性调整了行政复议的制度功能定位,强化行政首次判断权适度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和前置范围,围绕公正权威、统一高效要求优化了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基于主观复议为主的审理构造明确了调解的普遍适用,体现正当程序原则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强化行政自制权重构了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将新行政复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必须加强能动复议建设,在法定框架内最大限度提升行政复议机关的履职能动性,处理好依法化解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监督与深化社会治理、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完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打造能动复议与强化工作保障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渠道 新行政复议法 行政司法 能动复议 实质性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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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帮扶工作队:大巴山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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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碧文 张梦圆 《法律与生活》 2023年第11期24-29,共6页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9月9日,由陈碧文和张梦圆组成的司法部帮扶工作队赶赴位于大巴山区的四川省平昌县,正式开启两年的帮扶时光,也迎来了他们工作生活的新起点。两年期间,他们在大巴山区度过了自己“40...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9月9日,由陈碧文和张梦圆组成的司法部帮扶工作队赶赴位于大巴山区的四川省平昌县,正式开启两年的帮扶时光,也迎来了他们工作生活的新起点。两年期间,他们在大巴山区度过了自己“40岁”和“30岁”的重要时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扶工作 大巴山区 新起点 四川省平昌县 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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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剑生、周佑勇、徐运凯、曹鎏:关于行政复议是什么、为了什么、怎么发挥作用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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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剑生 周佑勇 +1 位作者 徐运凯 曹鎏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28期44-49,共6页
2020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应当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11月24日,司法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 2020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应当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11月24日,司法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行政复议法历经多番修法安排,终于迎来大修。本期争鸣选取章剑生、周佑勇、徐运凯、曹婆等四位专家学者针对行政复议的性质、功能定位和制度选择等基本问题的观点,以飨读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面依法治国 行政复议法 征求意见稿 公正高效 社会各界意见 主渠道作用 行政争议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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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修改对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回应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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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运凯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30-42,共13页
《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制度供给,使行政复议制度能够充分发挥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这需要深入挖掘并努力体现行政复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原理构造可以通过概念界定及类型化分析的路... 《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制度供给,使行政复议制度能够充分发挥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这需要深入挖掘并努力体现行政复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原理构造可以通过概念界定及类型化分析的路径实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关键是要处理好监督依法行政与解决行政争议、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命令裁判与协商合意、完善单体制度与优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法治政府与培育法治社会等五种关系。在《行政复议法》修订中,要对照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性"的优势,从包容性、公正性、效率性和实效性等四个方面予以积极回应,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比信访更规范,比诉讼更简便、更务实管用的纠纷化解机制,真正实现"定分止争""诉源治理",将行政争议主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法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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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实证解析与制度重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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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运凯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3-19,共7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理念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完善,实践不断发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廉洁、高效、透明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稳步显现。与此同时,从行政复议视角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和实践难题依旧存在,掣肘...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理念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完善,实践不断发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廉洁、高效、透明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稳步显现。与此同时,从行政复议视角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和实践难题依旧存在,掣肘着这项制度功能的发挥。未来,应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权力运行这一主导功能,进一步推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统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问题的认知标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全面、便捷、有效的优势,以助力于政府信息监督救济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从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良好施行和实践深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主导功能 主动公开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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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应当解决好的难点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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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运凯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41期46-48,共3页
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也是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定渠道。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 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也是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定渠道。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层级监督 全面依法治国 行政复议 公正高效 行政争议 民告官 主渠道作用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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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行政復議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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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運凱(文/图) 李蕊(文/图)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20年第1期64-69,147-152,共12页
制度初創肇始於新中國成立之初,分散規定於有關單行法,並探索開展辦案實踐,為我國開啟行政復議的統一立法之路夯實了制度基礎、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1950年10月頒佈的《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設置財政檢查機構辦法》第六條規定:「被檢查... 制度初創肇始於新中國成立之初,分散規定於有關單行法,並探索開展辦案實踐,為我國開啟行政復議的統一立法之路夯實了制度基礎、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1950年10月頒佈的《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設置財政檢查機構辦法》第六條規定:「被檢查部門,對檢查機構之措施,認為不當時,得備具理由,向其上級檢查機構,聲請復核處理」。這一條文所規定的「復核處理」,即為新中國成立後最早有記載的行政復議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央人民政府 中國 行政 立法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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