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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拓展救助方式 实施救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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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占卿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05年第9期19-20,共2页
创新救助方式实施有效分类救助安置 发挥社会福利机构潜能,有效救助安置无家可归人员.为解决无家可归人员生活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防止其再次流浪,各级民政部门充分挖掘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的潜能,对无家可归人员实施救助安置.目前... 创新救助方式实施有效分类救助安置 发挥社会福利机构潜能,有效救助安置无家可归人员.为解决无家可归人员生活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防止其再次流浪,各级民政部门充分挖掘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的潜能,对无家可归人员实施救助安置.目前,全省各地民政局共出资124.2万元,利用撤并乡(镇)的契机,将原有的乡镇敬老院改造成集中安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地,解决这部分人员居无定所和生活无着的问题.同时还注重整合民政资源,发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作用,救助安置流浪儿童和孤残儿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吉林 救助方式 救助安置工作 社会救助 救助对象 流浪乞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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