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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鱼鳖混养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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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谦
贾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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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响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响南乡水产技术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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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渔业经济研究》
2000年第4期16-16,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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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观念认为,鱼鳖互为敌害,不可同池共养。实践证明;只要处理得当,鱼鳖混养(以鱼为主混养鳖)和鳖鱼混养(以鳖为主混养鱼)不仅可行,且有共栖之利。首先,它们共栖可提高水中溶氧和热量,鳖是以肺呼吸为主的动物,其呼吸和摄食不停地在水体中上下运动,从而打破了水体的溶氧分界层,使水体的表层和底层的溶氧和水温得到了交流减少了晴天中午前后水体表层氧气过于饱和而逸走的损失,弥补了水体深层的“氧债””。这样既增加了水中的溶氧,又可增加水中的热量。其次,它们共栖可以促进有机物的分解。鳖生活在水体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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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鱼鳖混养
养殖模式
淡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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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964
[农业科学—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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