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A Judge Dee Mystery)是东西方文学互补与交融的奇葩。作者以西方之身,写中国古代的事,中西法律文化意识融贯始终,是文学与法学结合的典型作品,也是中西文化混融的范例。中西异质文化交流的现实困境下,这部作品...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A Judge Dee Mystery)是东西方文学互补与交融的奇葩。作者以西方之身,写中国古代的事,中西法律文化意识融贯始终,是文学与法学结合的典型作品,也是中西文化混融的范例。中西异质文化交流的现实困境下,这部作品在传播中却得到中西读者双方广泛认同,取得双向交流的显著效果。法律文化是探案小说必然涉及的问题,折射着双方文明最为迥异的部分,高罗佩却做到了在作品中化解矛盾融和共性,使中西读者在对狄公的共同价值认同上,最大程度增加了彼此对异质文化的认同之感。展开更多
文摘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A Judge Dee Mystery)是东西方文学互补与交融的奇葩。作者以西方之身,写中国古代的事,中西法律文化意识融贯始终,是文学与法学结合的典型作品,也是中西文化混融的范例。中西异质文化交流的现实困境下,这部作品在传播中却得到中西读者双方广泛认同,取得双向交流的显著效果。法律文化是探案小说必然涉及的问题,折射着双方文明最为迥异的部分,高罗佩却做到了在作品中化解矛盾融和共性,使中西读者在对狄公的共同价值认同上,最大程度增加了彼此对异质文化的认同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