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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区实行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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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同贵 《森林防火》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37-37,共1页
我省集体林区管理体制现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乡村“官办”林场集体管理;二是责任下放到户,实行家庭经营管理。多年实践证明,这两种形式都是弊大于利,尤其使护林防火工作更难开展。前者对林农的切身利益不直接,林农的护林积极性调动不起... 我省集体林区管理体制现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乡村“官办”林场集体管理;二是责任下放到户,实行家庭经营管理。多年实践证明,这两种形式都是弊大于利,尤其使护林防火工作更难开展。前者对林农的切身利益不直接,林农的护林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林场松散,难以管理;后者看起来与林农利益较直接,应该管理好,其实更差。因为每户的林地有多有少,加之认识不一样,劳力不一样,经济条件不一样,每家不可能都派一人去专门管护。分户管理其实质是绝大部分林无人管理,更难控制火源,进而导致森林火灾。针对上述情况,珙县本着“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对原有乡村林场,实行折股联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林区 乡村林场 珙县 家庭经营 森林火灾 折股 分户经营 专职护林员 森林经营管理 集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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