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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人未签字抵押行为的效力认定
1
作者
胡晓莹
《中国审判》
2023年第7期70-71,共2页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一般应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抵押无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司法实践中,对于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有以下两种做法:第一种是为不动产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办理抵押...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一般应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抵押无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司法实践中,对于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有以下两种做法:第一种是为不动产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办理抵押登记,无须其配偶至行政机关签字确认即可办理抵押登记。第二种是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需要其配偶出面一同办理抵押登记,其配偶需书面同意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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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抵押登记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共有
效力认定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产权
共有财产
书面同意
原文传递
题名
共同共有人未签字抵押行为的效力认定
1
作者
胡晓莹
机构
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
出处
《中国审判》
2023年第7期70-71,共2页
文摘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一般应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抵押无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司法实践中,对于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有以下两种做法:第一种是为不动产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人办理抵押登记,无须其配偶至行政机关签字确认即可办理抵押登记。第二种是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需要其配偶出面一同办理抵押登记,其配偶需书面同意办理抵押登记。
关键词
抵押登记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共有
效力认定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产权
共有财产
书面同意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共同共有人未签字抵押行为的效力认定
胡晓莹
《中国审判》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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