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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严禁用红字更正法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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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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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绵阳市市中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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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3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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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近年的财税物价大检查和审计工作中,发现乱用红字更正法的现象比较严重。例如:有的单位为了推销产品,在开销售发票时,故意将单价提高,向购货单位多收贷款,事后又按原商定的多收货款数额,另开一张有品名无单位、有单价(单位价差)无数量、有金额无收货人的红字发票,据以冲销已入帐的销售收入,直接将现金支付给购货单位经办人装进个人腰包;还有的单位在利用开红字发票冲销销售收入后,将截留的收入用来发放奖金,甚至私分;还有一些承包企业利用红字更正法冲销收入、成本,甚至直接冲减利润,用以调节利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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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红字更正法
购货单位
冲销销售
销售收入
利润指标
销售发票
现金支付
承包企业
销货退回
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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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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