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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理论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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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博 杨波 《知识产权》 CSSCI 2008年第1期56-60,共5页
再审程序作为前审程序的监督程序对于防止冤假错案、司法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对提起再审程序的随意性较强,则由于案件长期处于审理状态而致使社会关系处于长期不稳定状态,并且由于终审判决被再审判决屡屡推翻则会极大损害司法... 再审程序作为前审程序的监督程序对于防止冤假错案、司法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对提起再审程序的随意性较强,则由于案件长期处于审理状态而致使社会关系处于长期不稳定状态,并且由于终审判决被再审判决屡屡推翻则会极大损害司法的权威性。知识产权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在再审程序中更需结合既判力的本质、价值,严格再审程序,进一步完善再审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 既判力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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