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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6期29-32,共4页
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 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申报表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代开发票 服务台 应税所得 主管税务机关 劳务报酬所得 税额标准 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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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7期32-35,共4页
满足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上月未计提,本月可否一并加计抵减?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 满足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上月未计提,本月可否一并加计抵减?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加计抵减额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答:《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第59问规定:'加计抵减政策属于税收优惠,按照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用于抵减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纳税人销售 稿酬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 增值税改革 小型微利企业 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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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5期25-27,共3页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如何调整?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如何调整?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进项税额 不动产 税率调整 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发票 应税所得率 国家税务总局 小型微利企业 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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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8期26-29,共4页
满足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4月未计提,5月份可否一并加计抵减?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 满足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4月未计提,5月份可否一并加计抵减?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改革 进项税额 抵减 纳税人 计提 海关总署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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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10期26-29,共4页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如何预缴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如何预缴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价外费用 一般纳税人 预征率 暂行办法 一般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 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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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2018年第9期27-28,共2页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咨询服务台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普通发票 内蒙古自治区 税务局 发票使用 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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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11期31-34,共4页
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有误,应如何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成品油消费税 增值税发票管理 发票开具 征收管理 咨询服务台 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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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2018年第10期28-29,共2页
税务机关如何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第十条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1."单价"... 税务机关如何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第十条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咨询服务台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 增值税税额 代开发票 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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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9期29-32,共4页
签证代理服务如何开具发票?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七、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 签证代理服务如何开具发票?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七、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价外费用 代理服务 纳税人 接受方 签证 发票 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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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税收征纳》 2019年第12期25-28,共4页
混合销售是如何界定的?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 混合销售是如何界定的?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混合销售行为 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销售货物 缴纳 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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