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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税法渊源的分类、效力及其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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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默如 李平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04-110,共7页
美国的联邦税法渊源按其制定主体,分为立法、行政与司法三类:立法渊源包括宪法、国内收入法典和税收协定,其中经由法案提出而不断纂修的法典具有规范的立法程序、严谨的分层体系和预留的扩展空间;行政渊源包括财政部规章、国内收入署税... 美国的联邦税法渊源按其制定主体,分为立法、行政与司法三类:立法渊源包括宪法、国内收入法典和税收协定,其中经由法案提出而不断纂修的法典具有规范的立法程序、严谨的分层体系和预留的扩展空间;行政渊源包括财政部规章、国内收入署税收规则与税收规程以及其他各种行政公告;司法渊源包括美国税务法院、地区法院、联邦索偿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在一般司法程序与上诉程序中形成的判例。中美法律渊源比较应注意不同情境,特别是中国与美国分属大陆与英美法系。尽管两国有着国情、政体、所属法系等的区别,但解析美国法律体系中的税权划分及其载体,仍可为中国税法的立、改、废流程提供参考,亦对中国税收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协调完善具有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联邦税法 法律渊源 立法 行政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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