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德国人合公司的主要形式及其经济意义 被引量:1
1
作者 高爱贺 《当代教育与文化》 1995年第2期42-45,共4页
在德国,公司法属于私法范畴。它一方面为合伙人提供了各种合伙形式,另一方面合伙人对合伙形式的选择也只以公司法规定为限。德国的公司大体分为人合公司(亦称合伙公司)和资合公司两种类型.本文着重对各种主要人合公司及其特点分别作以阐... 在德国,公司法属于私法范畴。它一方面为合伙人提供了各种合伙形式,另一方面合伙人对合伙形式的选择也只以公司法规定为限。德国的公司大体分为人合公司(亦称合伙公司)和资合公司两种类型.本文着重对各种主要人合公司及其特点分别作以阐述.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伙人 无限公司 经济意义 两合公司 公司合同 公司形式 公司法 公司财产 法律关系 商业登记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