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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地理标志——地域特产的“护卫神”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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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一
裴晓颖
刘红春
乔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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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地理标识处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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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6年第3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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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开场白: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在国际上亦称原产地命名制度或地理标志,它作为世贸组织成员间通行的规则,是针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名、优、特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是国家对传统民族精品采取特殊保护的一项法律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验证,这项制度的实施,在推广民族精品,保护民族品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05年7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地理标志管理合二为一,使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本期“圆桌恳谈”栏目的话题将围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展开。我们请有关嘉宾着重谈谈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果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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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理标志
原产地域
产品质量
保护制度
组织成员
地域特色
知识产权
法律制度
特殊保护
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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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6.1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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