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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购买白酒用于招待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
1
作者
李和平
《纳税》
2016年第1期82-82,共1页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第-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第-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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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抵扣
招待
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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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9.购买白酒用于招待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
1
作者
李和平
机构
天德股份有限公司
出处
《纳税》
2016年第1期82-82,共1页
文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第-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抵扣
招待
白酒
分类号
F812.42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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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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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购买白酒用于招待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
李和平
《纳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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