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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继承权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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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春茂 陈跃东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4年第5期18-20,共3页
配偶继承权的法律思考刘春茂,陈跃东配偶为共同生活之伴侣,是构成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基本要素,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配偶相互继承遗产,是他们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配偶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有无,在同一历... 配偶继承权的法律思考刘春茂,陈跃东配偶为共同生活之伴侣,是构成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基本要素,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配偶相互继承遗产,是他们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配偶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有无,在同一历史级段的不同国家配偶财产继承权的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权 《继承法》 应继份 被继承人 继承遗产 立法原则 继承份额 先取权 全部遗产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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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特留份制度的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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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跃东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37-39,共3页
关于特留份制度,由于各国继承立法的具体规定不同,对特留份的称谓也不尽一致,有称“特留份”的;有称“保留份”、“必留份”的;也有称“必继份”、“强制应继份”的;还有称“财政津贴”的。尽管称谓不同,但都指被继承人不得用遗嘱随意处... 关于特留份制度,由于各国继承立法的具体规定不同,对特留份的称谓也不尽一致,有称“特留份”的;有称“保留份”、“必留份”的;也有称“必继份”、“强制应继份”的;还有称“财政津贴”的。尽管称谓不同,但都指被继承人不得用遗嘱随意处分,必须给一定范围的法定继承人保留的部分遗产。我国继承法对此也作了明文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所说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留份制度 法定继承人 无劳动能力 继承法 生活来源 被继承人 遗嘱自由 保留份 遗产 应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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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準法律思想浅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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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恩翰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0年第3期47-49,53,共4页
袁準是西晋初泰始年间(公元265—275年)著名的思想家。在朝廷中,做过给事中,是一位专'掌顾问应对'的近侍官员。《晋书·袁环传》中附录说:'準字孝尼,以儒学知名,注《丧服经》。官至给事中。'又《三国志·魏志》... 袁準是西晋初泰始年间(公元265—275年)著名的思想家。在朝廷中,做过给事中,是一位专'掌顾问应对'的近侍官员。《晋书·袁环传》中附录说:'準字孝尼,以儒学知名,注《丧服经》。官至给事中。'又《三国志·魏志》(卷十一)《袁焕传》的裴松之注中说:'《袁氏世纪》曰:涣有四子,侃、寓、奥、準,……準,字孝尼,忠信公正,不耻下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家法律思想 仁义 刑法 历史经验教训 政治法律思想 立法建制 封建法制 忠信 封建国家 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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