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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能动检察视角下“多次盗窃”之刑法调适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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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静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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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五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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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6期20-2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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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多次盗窃”属于特殊类型的盗窃犯罪,其侵害的法益是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次”是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不能仅因嫌疑人盗窃财物达到“多次”的要求,即认为应受刑罚处罚。“多次盗窃”案件中的单个盗窃行为应是行政法意义上的行为,不包含已受或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该类盗窃行为的未遂形态是否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除应符合未遂犯罪的一般标准外,还应综合考虑被盗财物价值及嫌疑人是否具有其他情节。总之,对于“多次盗窃”案件中的轻微案件,检察机关应能动行使检察权,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捕与不捕的条件,诉与不诉的标准,避免机械司法,进而更好地化解刑事纠纷,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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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多次盗窃
能动检察
理性谦抑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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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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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狱警违规为服刑人员传递款物行为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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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庆明
王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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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五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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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12期66-6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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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基本案情2014年至2017年,何某在担任某监狱监区管教民警期间,多次接收本监区及其他监区服刑人员家属的汇款及现金共14.69万元,受托从监狱外代买香烟、茶叶、药品等生活用品并传递现金供24名服刑人员使用,何某从中截留2.9万元占为己有。二、分歧意见对于本案如何处理,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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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滥用职权罪
占为己有
监区
管教民警
狱警
监狱
服刑人员
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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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7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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