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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深度参与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的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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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贾志杰 +2 位作者 石鹏 昝凌霄 李梦瑶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34-39,共6页
我国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立法确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虽然三者形成了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格局,但三者交叉部分如何衔接,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完善立法和程序衔接等方面进一步改善行刑衔接、刑民交叉工作,从而实现行、民... 我国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立法确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虽然三者形成了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格局,但三者交叉部分如何衔接,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完善立法和程序衔接等方面进一步改善行刑衔接、刑民交叉工作,从而实现行、民、刑的均衡融合。检察机关作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重要主体之一,应当加强履职、主动履职,建立专业化的检察办案团队,认真落实“一案四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纵向协同,同时加强对案件背后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剖析,推动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更多检察力量,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综合保护 检察履职 行刑衔接 刑民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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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心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定位与实践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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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子健 李沁 《天津滨海法学》 2021年第1期124-133,共10页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我国司法改革举措法治化的标志化成果,也是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其拓展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已成为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之一。同时,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处于探索期,对“公共利...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我国司法改革举措法治化的标志化成果,也是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其拓展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已成为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之一。同时,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处于探索期,对“公共利益”的这一核心概念的厘定尚不清晰,导致检察机关在现实办案中存在一定误区,尤其在自然资源较为匮乏的城市中心区域,检察机关被传统公益诉讼中所保护法益的定性思维掣肘,对于新型的案件线索确定以及案件适用法理等方面存在疑虑。这一问题使检察机关在城市中心区域开展公益诉讼的过程中存在案件类型单一、法益保护扁平化的功能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案件线索 诉讼制度 保护法益 法益保护 城市中心区域 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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