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7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
1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6期34-37,共4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规字[2017]13号发文时间:2017年10月27日执行时间:2017年10月27日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发文字号:津人社规字[2017]13号发文时间:2017年10月27日执行时间:2017年10月27日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等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 缴费年限 天津市
下载PDF
天津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
《天津社会保险》 2014年第6期50-54,共5页
文件字号:人社局发〔2014〕第86号发文时间:2014年10月29日执行时间:2014年9月1日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一、关于参保范围《规定》第三条所称城乡居民,包括学生、儿童和城乡未就业居民。二、关于部门职责(略)三、关于... 文件字号:人社局发〔2014〕第86号发文时间:2014年10月29日执行时间:2014年9月1日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一、关于参保范围《规定》第三条所称城乡居民,包括学生、儿童和城乡未就业居民。二、关于部门职责(略)三、关于登记和缴费(一)每年的9月至12月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期,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持有效证件或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医疗保险 人社 托幼机构儿童 参保缴费 参保范围 发文时间 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 定点医疗机构
下载PDF
天津市 推进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力度大效果好
3
作者 王歆 《中国医疗保险》 2009年第6期69-69,共1页
目前,天津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普遍实现了联网结算。在服务人群上,联网结算这一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方式从单一的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患者扩展到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患者、城镇职工医保门特病患者、城镇居民医保患者、生育保险... 目前,天津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普遍实现了联网结算。在服务人群上,联网结算这一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方式从单一的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患者扩展到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患者、城镇职工医保门特病患者、城镇居民医保患者、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联网范围上,网络覆盖面已从三级医院扩展到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费用 天津市 联网 结算 力度 医保住院患者 城镇职工 生育保险
下载PDF
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4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2期38-,共1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35号发文时间:2017年4月7日执行时间:2017年5月15日一、适用范围《制剂目录》共收载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制剂629个。其中,中药制剂4 41个,化学制剂188个。基本信息包括通用名名称、批准文号、所属单位名称、制剂...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35号发文时间:2017年4月7日执行时间:2017年5月15日一、适用范围《制剂目录》共收载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制剂629个。其中,中药制剂4 41个,化学制剂188个。基本信息包括通用名名称、批准文号、所属单位名称、制剂类别、剂型、计量规格描述、最小包装量、计量单位、医保支付政策、支付标准等。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其附加(补充)保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育保险 生育险 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保险 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劳动保险 医疗机构制剂 天津市 目录 检索工具
下载PDF
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待遇资格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5
《天津社会保险》 2018年第5期28-30,共3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待遇资格的鉴定管理,规范鉴定流程,完善鉴定标准,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2012年第4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待遇资格的鉴定管理,规范鉴定流程,完善鉴定标准,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2012年第4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8]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医疗保险 鉴定管理 天津市 资格 待遇 疾病 特定 门诊
下载PDF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
6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5期37-41,共5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54号发文时间:2017年5月26日执行时间:2017年8月1日第一章总则(略)第二章参保缴费第三条已经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54号发文时间:2017年5月26日执行时间:2017年8月1日第一章总则(略)第二章参保缴费第三条已经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再另行办理登记手续。第四条《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 参保人员 用人单位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 天津市
下载PDF
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7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7期17-19,共3页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企业在引进和培育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即用3到5年时间,遴选支持1000家具有良好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依托研...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企业在引进和培育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即用3到5年时间,遴选支持1000家具有良好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依托研发平台引进和培育1万名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天津市 人才强市战略 科技创新能力 市人民政府 高层次人才 转型升级 发展潜力 研发平台
下载PDF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被引量:1
8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6期38-39,共2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102号发文时间:2016年10月24日执行时间:2017年1月1日一、关于调整门诊报销起付线(一)自2016年1月1日起,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参保缴费或享受医保待遇满1年(自然年度),且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102号发文时间:2016年10月24日执行时间:2017年1月1日一、关于调整门诊报销起付线(一)自2016年1月1日起,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参保缴费或享受医保待遇满1年(自然年度),且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即未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次年门诊起付线在本市医保政策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连续2年未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保局 门诊医疗 起付线 参保缴费 参保人员 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保险 社会保险 人力
下载PDF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9
《天津社会保险》 2015年第5期33-33,共1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5〕64号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文时间:2015年8月26日执行时间:2015年8月26日执行一、补贴对象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5〕64号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文时间:2015年8月26日执行时间:2015年8月26日执行一、补贴对象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内容(一)补贴项目: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二)补贴期限:最长连续两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保险补贴 发文时间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人社 灵活就业人员 执行时间 审核确认 服务中心 审核意
下载PDF
从长计议,天津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路径
10
作者 张学英 李薇 +3 位作者 刘俊 赵蕴 郭宁 陈开勇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5期21-22,共2页
线性思维最典型的表现是:一因一果,一条道走到黑。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研究可以说也落入了这样的窠臼。我们应制定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政策法规及配套措施,以从根本上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政府出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政策法... 线性思维最典型的表现是:一因一果,一条道走到黑。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研究可以说也落入了这样的窠臼。我们应制定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政策法规及配套措施,以从根本上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政府出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政策法规及配套措施,并鼓励各部门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建立起满足不同层次护理需求的护理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护理服务 照护保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保部门 长期护理 失能老年人
下载PDF
搭建异地就医医保联网结算平台迫在眉睫 被引量:1
11
作者 姜玉飞 魏庆 《天津社会保险》 2015年第4期43-44,共2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设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时机日趋成熟。全民参保、服务倒逼业务的形势增强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医保联网结算平台的紧迫性。在保持体制机制不变和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实现异地就医也需要建立异地就医医保联...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设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时机日趋成熟。全民参保、服务倒逼业务的形势增强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医保联网结算平台的紧迫性。在保持体制机制不变和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实现异地就医也需要建立异地就医医保联网结算平台。在现在的医保结算过程中,人工录入由于用时较长,人为干扰因素较多,无法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如果把这个过程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来实现,则既能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也能提高审核效率,减少报销成本、缩短报销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患者负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异地就医 患者负担 人工录入 基金安全 真实可靠性 人为干扰因素 参保患者 银行帐户 网络系统 全额
下载PDF
医保康复试点助医疗服务提升 被引量:1
12
作者 刘俊 郭琪 +1 位作者 赵蕴 章稳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6期51-52,共2页
伴随着我国康复医疗事业的发展,康复医疗已纳入基本医疗的保障范围,并列于预防、临床和保健,成为医疗服务的四大支柱之一。但是,我国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与康复医疗服务之间有些问题仍需完善和解决。因此,医保试点医院康复科室摸索出的... 伴随着我国康复医疗事业的发展,康复医疗已纳入基本医疗的保障范围,并列于预防、临床和保健,成为医疗服务的四大支柱之一。但是,我国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与康复医疗服务之间有些问题仍需完善和解决。因此,医保试点医院康复科室摸索出的满足自身需求的康复诊疗体系及促进医保工作开展的宝贵经验,对了解我国现有医疗支付制度的局限,指导和建立适合我市的医疗保险体制显得尤为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保 病种 康复科 科室 统筹支付 康复医疗
下载PDF
“退而不休”人员因工受伤应如何处理? 被引量:1
13
作者 卢振虎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5期19-20,共2页
目前,越来越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退而不休,尤其在物业、保洁等岗位上较为明显。超龄就业人员因工受伤后如何处理,当前法律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存在较大争议。有的地区按照劳务关系通过民事赔偿处理,有的按照劳动关系... 目前,越来越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退而不休,尤其在物业、保洁等岗位上较为明显。超龄就业人员因工受伤后如何处理,当前法律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存在较大争议。有的地区按照劳务关系通过民事赔偿处理,有的按照劳动关系通过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处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很严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劳动争议案件 《工伤保险条例》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年龄 工伤保险责任 退而不休
下载PDF
“单赔补差额”还是“双赔”?——关于工伤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竞合问题分析 被引量:1
14
作者 卢振虎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1期19-20,共2页
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对权利人是实行双份赔偿,还是采取补充补偿模式,社会各界对此的争议较大。《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权利人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不能再获得全额工伤保险的赔偿。本文将对这两种观点进行分析。工伤保险... 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对权利人是实行双份赔偿,还是采取补充补偿模式,社会各界对此的争议较大。《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权利人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不能再获得全额工伤保险的赔偿。本文将对这两种观点进行分析。工伤保险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时间不长,相关立法和制度建设尚不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侵权 工伤保险 补偿模式 竞合问题 权利人 民事赔偿 实施时间 司法机关 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经办机构
下载PDF
关于做好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被引量:1
15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4期40-40,共1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77号发文时间:2017年7月7日执行时间:2017年6月30日一、关于签约服务费(一)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按规定纳入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统一管理。(二)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77号发文时间:2017年7月7日执行时间:2017年6月30日一、关于签约服务费(一)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按规定纳入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统一管理。(二)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管理的上月有效签约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0元标准,向基层医疗机构按月支付医保基金承担的签约服务费。二、关于签约居民门诊医保待遇(三)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保管理 基层医疗 签约服务 参保人员 社保经办 家庭医生
下载PDF
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被引量:1
16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5期36-36,共1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105号发文时间:2017年9月11日执行时间:2017年9月11日一、执行内容(一)自2017年9月1日起至我市调整并发布新版《药品目录》前,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谈判药品目录》及我市现行《药品目录》分步执行。...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105号发文时间:2017年9月11日执行时间:2017年9月11日一、执行内容(一)自2017年9月1日起至我市调整并发布新版《药品目录》前,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谈判药品目录》及我市现行《药品目录》分步执行。我市现行《药品目录》中已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和《谈判药品目录》的药品,药品分类、备注(限定支付范围)等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市新版《药品目录》发布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品目录 支付范围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下载PDF
关于新增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 被引量:1
17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6期39-41,共3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101号发文时间:2016年10月23日执行时间:2016年10月23日一、新增20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将20项康复项目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见附件)。参保人员在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康复的,基本医...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101号发文时间:2016年10月23日执行时间:2016年10月23日一、新增20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将20项康复项目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见附件)。参保人员在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康复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照执行。二、稳步提高康复项目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康复医疗保障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支付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障 参保人员
下载PDF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持续增加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18
作者 赵春意 《求知》 2017年第8期45-47,共3页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是一次关系到未来五年津沽大地发展前途与命运的重要会议,会上李鸿忠书记在肯定以往成绩、赞赏过去成就的基础上,描绘了未来五年天津市发展的宏伟蓝图。五年以来,全市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是一次关系到未来五年津沽大地发展前途与命运的重要会议,会上李鸿忠书记在肯定以往成绩、赞赏过去成就的基础上,描绘了未来五年天津市发展的宏伟蓝图。五年以来,全市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坚持民生为本,将财政支出的75%用于民生领域,每年实施20项民心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2%和1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镇居民 津沽 战略布局 人均可支配收入 总体布局 财政支出 社保工作 李鸿 职工社会保险 职工医保
下载PDF
关于加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19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3期34-37,共4页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51号发文时间:2017年5月18日执行时间:2017年5月18日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一)充分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51号发文时间:2017年5月18日执行时间:2017年5月18日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一)充分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保险 管理处 违法违规 医师 违规行为 医疗费用保险 社会保险 监督 医疗服务协议 医保支付
下载PDF
关于做好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医保支付管理和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
《天津社会保险》 2018年第5期27-27,共1页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要求,决定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以下简称“谈判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要求,决定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以下简称“谈判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抗癌药 国家 集中采购 支付管理 医保 谈判 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