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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运条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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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雁题 《国际贸易问题》 1981年第2期64-65,共2页
分运条款又称分批条款,是跟单信用证的主要条款之一。其主要含义是在货量与运输工具之间作出安排。也就是说,一次出运的货量(或证额)不论多少,只要不是同一运输工具即以“分运”或“分批”论。反之,一次全部出运(货量和证额)则不能构成... 分运条款又称分批条款,是跟单信用证的主要条款之一。其主要含义是在货量与运输工具之间作出安排。也就是说,一次出运的货量(或证额)不论多少,只要不是同一运输工具即以“分运”或“分批”论。反之,一次全部出运(货量和证额)则不能构成分运。所谓同一运输工具是指同一航次、班次、车次的轮船、飞机或火车。邮寄的方式则以其承寄凭证一邮包收据为准。除火车和邮包方式外,其余方式不受起运地、提货单的套数及其装运期的约束(参见跟单信用证统一处理规则第35条AB)。该条款和合同商品的销售季节、流行趋向以及市场供求情况等有着密切联系。对进口人来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跟单信用证 密切联系 主要条款 装运期 提货单 约束 运输工具 分运 邮包收据 市场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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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出口货物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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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雁题 《国际贸易问题》 1982年第3期59-60,共2页
标记在进出口业务中习惯称为唛头或嚜头,来自英文“MARK”一字。它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产物。随着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但商品的品种、数量以及包装类别不断增加,流通范围也由地方、区域扩大到国与国之间。在运转过程中按照标记交... 标记在进出口业务中习惯称为唛头或嚜头,来自英文“MARK”一字。它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产物。随着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但商品的品种、数量以及包装类别不断增加,流通范围也由地方、区域扩大到国与国之间。在运转过程中按照标记交接每批货物,给运输部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而越来越被重视,逐渐形成为国际惯例。近年来,它常常做为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内容之一被列入买卖合约或协议,甚至一些国家,或其车站、航空站以及港口当局还颁布了一些关于标记的规定。火车、汽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记 出口货物 国际惯例 资本主义 商品经济 进出口业务 商品交换 流通范围 运输部门 包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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