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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源泉扣缴上的几大变化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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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明 刘晓伟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74-77,共4页
本文对"两法合并"后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的重大变化进行了归纳总结:预提所得税减按10%征收;法定扣缴日期由五日变为七日;对税务机关指定扣缴新设定了三种情形;新增特定情况下的欠税追缴;非居民企业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再免税... 本文对"两法合并"后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的重大变化进行了归纳总结:预提所得税减按10%征收;法定扣缴日期由五日变为七日;对税务机关指定扣缴新设定了三种情形;新增特定情况下的欠税追缴;非居民企业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再免税;利息所得的免税范围有变化;转让财产所得减除项目由"原值"变为"净值"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源泉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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