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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实效及法理研究——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文件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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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德贵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9年第6期103-110,共8页
在法律留有较大解释空间的领域,地方法院常出台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以统一法律适用。就实际效果而言,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在各自管辖区内发挥了一定的统一裁判尺度的功能,但不同地方法院的文件却常做出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规定,导致更大... 在法律留有较大解释空间的领域,地方法院常出台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以统一法律适用。就实际效果而言,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在各自管辖区内发挥了一定的统一裁判尺度的功能,但不同地方法院的文件却常做出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规定,导致更大范围内的混乱。从法理视角看,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面临着合法性危机,是对司法统一性的片面追求,并可能加剧司法的地方化与行政化倾向。重重困境之下,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改革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法院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统一法律适用 医疗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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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下我国南极立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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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波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91-104,共14页
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分。南极法是涉外法治应关注的领域。从“涉外因素”的视角看,南极法具有涉外性;从涉外法治的本质看,南极法符合涉外法治具有的特性,它是一国处理涉外事务,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的法治保障。涉外立法... 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分。南极法是涉外法治应关注的领域。从“涉外因素”的视角看,南极法具有涉外性;从涉外法治的本质看,南极法符合涉外法治具有的特性,它是一国处理涉外事务,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的法治保障。涉外立法是涉外法治系统工程推进的前提,对国家形象建设有重要意义,这决定了我国应加快推进南极法的出台。具体立法时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考虑国际条约的适用,同时应侧重制定“实施性”的南极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法治 涉外立法 南极法 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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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农植物遗传资源视阈下的农民权客体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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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宜梦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0年第4期116-123,共8页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不仅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其高依存性特征又关系到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安全与发展。ITPGR针对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发展提出的农民权客体范围应涵盖原生境中的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及其遗传部分和衍生物,且遗传功能单...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不仅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其高依存性特征又关系到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安全与发展。ITPGR针对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发展提出的农民权客体范围应涵盖原生境中的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及其遗传部分和衍生物,且遗传功能单位包涵DNA片段。粮农植物遗传资源中的遗传信息本质上为农民主客观相结合产物,同时其多态性特征与知识产品特点亦不相悖,故而农民权应为一项新型知识财产专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 农民权 知识产权 权利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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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个人破产能力的正当性论证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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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靖祎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0年第5期118-124,共7页
基于历史沿革和域外借鉴的个人破产制度正当性论证曾受诸多质疑,法理根据的找寻和论证或能提供有力支持。商事法律对商法人失败退出的许可构成特殊保护,在商个人主体勃兴时代,商事法律应回归平等保护的本源,赋予商个人平等的退出机会;... 基于历史沿革和域外借鉴的个人破产制度正当性论证曾受诸多质疑,法理根据的找寻和论证或能提供有力支持。商事法律对商法人失败退出的许可构成特殊保护,在商个人主体勃兴时代,商事法律应回归平等保护的本源,赋予商个人平等的退出机会;而商个人作为自然人所拥有的基本权利,造就了商个人失败退出时不同于商法人退出的制度目标。以此为基础,通过分析商个人破产制度理念和具体规则中对商个人经济权利保护的体现,论证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的理论正当性;并通过分析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对不同类别权利产生的良好平衡效果,以及我国现阶段接纳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础条件,证明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具有实践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个人 破产能力 理论正当性 实践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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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环境执法的立法基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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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勇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1年第3期75-79,共5页
环境执法是环境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执法以环境立法为前提。基于环境立法确立环境执法体制、执法范围和功能。环境执法随着环境立法的不断深入和拓展而不断完善,特别是执法范围和功能不断拓展。环境执法的范围和功能从以控制... 环境执法是环境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执法以环境立法为前提。基于环境立法确立环境执法体制、执法范围和功能。环境执法随着环境立法的不断深入和拓展而不断完善,特别是执法范围和功能不断拓展。环境执法的范围和功能从以控制环境污染为开端,到逐步向管理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扩展。近年来,环境执法在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的基础上,开始关注并不断强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维护生态和生物安全,使其执法范围不断拓展,功能不断增强,参与的主体也不断增加。这些均基于环境立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结果使得环境执法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和完善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为突出,地位也不断提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化,环境执法的地位会进一步提升,其重要性也将随之增强,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国家发展战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执法 环境立法 执法体制 内涵 范围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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