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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缺陷及制度重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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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8年第2期12-23,共12页
船舶拍卖价款与责任限制基金清偿,类似企业破产还债程序而又有所不同,也区别于财产执行参与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章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经过近20年的实践检验,在债权登记、债权确认与确权、受偿分配三个环节,... 船舶拍卖价款与责任限制基金清偿,类似企业破产还债程序而又有所不同,也区别于财产执行参与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章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经过近20年的实践检验,在债权登记、债权确认与确权、受偿分配三个环节,都出现了不少争议,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第十章的立法修改,应当以保证审判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从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出发,针对该程序设置上的一些制度性缺陷,借鉴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理顺与民事执行程序之间的关系,重构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设置,包括引入管理人制度,强化债权人会议职能,取消一审终审制确权诉讼,设立先取特权制度,衔接破产程序,明确概括性程序的性质,使该程序真正能够公正高效地发挥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债权登记与受偿 确权诉讼 程序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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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程序的法治价值及其制度完善——兼论“三无”船舶治理背景下无人认领海上财产的处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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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胜顺 吴霞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0年第1期47-55,共9页
行政机关在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海上执法过程中,对查获的“三无”船舶及其船载货物,无论所有权是否明确,绝大部分以行政决定方式予以没收;极少数经救助脱险的“三无”船舶及其船载货物,通过申请海事法院认定海上财产无主进行处置。... 行政机关在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海上执法过程中,对查获的“三无”船舶及其船载货物,无论所有权是否明确,绝大部分以行政决定方式予以没收;极少数经救助脱险的“三无”船舶及其船载货物,通过申请海事法院认定海上财产无主进行处置。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结合亲历的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案件和行政机关因错误没收并拆解船舶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梳理海上财产无主现象及其处置方式,分析各自存在的法律问题,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阐述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程序在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海上执法行动中的可行性、适用范围及其法治价值,通过对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程序中申请人范围、能否提前拍卖船舶及其船载货物、费用申报、拍卖价款处分等争议问题的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法律制度设想,并附立法修改建议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财产无主 “三无”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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