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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与衔接:当海事诉讼与破产程序并行
被引量:
12
1
作者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年第2期85-93,共9页
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特别法;破产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海事诉讼与破产程序分头并行,冲突与矛盾不断困扰司法实...
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特别法;破产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海事诉讼与破产程序分头并行,冲突与矛盾不断困扰司法实务。以亲历的案件实例为基础,疏理归纳二者在管辖、审判、保全与执行、清偿四个方面的冲突,研究二者之间在上述四个方面的程序衔接,并提出完善立法、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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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事诉讼
破产程序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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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船员劳务岂是“个人劳务”?——兼论《侵权责任法》第35条在海事审判中的适用限制
被引量:
2
2
作者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4年第4期53-59,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对于船员劳务人身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和归责原则问题,理论认识和审判实践基本上是统一的。但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究竟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对于船员劳务人身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和归责原则问题,理论认识和审判实践基本上是统一的。但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究竟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的无过错责任,还是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5条后段的过错责任,抑或二者都不适用,认识与实践又陷入了混乱。在归纳、分析船员劳务人身损害审判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立法背景及其适用解释的论述提出:船员劳务关系不是《侵权责任法》第35条所指的"个人劳务关系",船员劳务人身损害,由船东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5条后段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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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员劳务
海上人身损害
《侵权责任法》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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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境外仲裁非海事请求保全之限制
3
作者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68-72,共5页
对于境外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判实务作法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此有所突破,但突破的范围仅限于海事请求保全,不能扩大至其他非海事请求保全;保全对象也仅限于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
对于境外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判实务作法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此有所突破,但突破的范围仅限于海事请求保全,不能扩大至其他非海事请求保全;保全对象也仅限于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不能扩大至其他财产。综合分析中国相关法律以及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协助制度,除澳门仲裁机构仲裁外,当事人约定境外仲裁(包括港台仲裁机构仲裁)的,无论仲裁前和仲裁中,中国法院均不应准许对除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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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境外仲裁
财产保全
海事请求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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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民法总则》对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与协调
4
作者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8年第1期12-19,共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诉讼时效规定作了较大修改,并调整了例外适用特别诉讼时效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了一套相对独立的体系化、制度化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范,但并不能涵盖广义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诉讼时效规定作了较大修改,并调整了例外适用特别诉讼时效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了一套相对独立的体系化、制度化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范,但并不能涵盖广义海商法,更不等同于海事审判面对的诉讼时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生效和实施,势必影响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影响海事审判中诉讼时效法律规范的解释与适用,也影响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修改。通过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立法演变、修改依据、适用范围及其例外,分析海商法诉讼时效法律表现形式及其内容,在此基础上,着重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以及在适用和解释法律时如何进行协调,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和立法修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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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
《海商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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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冲突与衔接:当海事诉讼与破产程序并行
被引量:
12
1
作者
吴胜顺
机构
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年第2期85-93,共9页
文摘
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特别法;破产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海事诉讼与破产程序分头并行,冲突与矛盾不断困扰司法实务。以亲历的案件实例为基础,疏理归纳二者在管辖、审判、保全与执行、清偿四个方面的冲突,研究二者之间在上述四个方面的程序衔接,并提出完善立法、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建议和方案。
关键词
海事诉讼
破产程序
司法解释
Keywords
maritime litigation
bankruptcy procedure judic ial interpretation
分类号
DF961.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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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船员劳务岂是“个人劳务”?——兼论《侵权责任法》第35条在海事审判中的适用限制
被引量:
2
2
作者
吴胜顺
机构
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4年第4期53-59,共7页
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对于船员劳务人身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和归责原则问题,理论认识和审判实践基本上是统一的。但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究竟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的无过错责任,还是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5条后段的过错责任,抑或二者都不适用,认识与实践又陷入了混乱。在归纳、分析船员劳务人身损害审判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立法背景及其适用解释的论述提出:船员劳务关系不是《侵权责任法》第35条所指的"个人劳务关系",船员劳务人身损害,由船东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5条后段的规定。
关键词
船员劳务
海上人身损害
《侵权责任法》
归责原则
Keywords
seaman employment
personal injury on sea
Tort Law
the doctrine of liability
分类号
D922.29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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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境外仲裁非海事请求保全之限制
3
作者
吴胜顺
机构
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68-72,共5页
文摘
对于境外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判实务作法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此有所突破,但突破的范围仅限于海事请求保全,不能扩大至其他非海事请求保全;保全对象也仅限于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不能扩大至其他财产。综合分析中国相关法律以及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协助制度,除澳门仲裁机构仲裁外,当事人约定境外仲裁(包括港台仲裁机构仲裁)的,无论仲裁前和仲裁中,中国法院均不应准许对除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保全申请。
关键词
境外仲裁
财产保全
海事请求保全
Keywords
oversea arbitration
property preservation
preserevation of maritime claims
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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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民法总则》对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与协调
4
作者
吴胜顺
机构
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8年第1期12-19,共8页
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诉讼时效规定作了较大修改,并调整了例外适用特别诉讼时效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了一套相对独立的体系化、制度化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范,但并不能涵盖广义海商法,更不等同于海事审判面对的诉讼时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生效和实施,势必影响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影响海事审判中诉讼时效法律规范的解释与适用,也影响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修改。通过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立法演变、修改依据、适用范围及其例外,分析海商法诉讼时效法律表现形式及其内容,在此基础上,着重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以及在适用和解释法律时如何进行协调,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和立法修改提出建议。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
《海商法》修改
Keywords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ute of limitation
revision of the Maritime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分类号
DF961.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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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冲突与衔接:当海事诉讼与破产程序并行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
1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船员劳务岂是“个人劳务”?——兼论《侵权责任法》第35条在海事审判中的适用限制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4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论境外仲裁非海事请求保全之限制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民法总则》对海商法诉讼时效制度的影响与协调
吴胜顺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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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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