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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问题研究——以审前主导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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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王志明 《犯罪研究》 2021年第5期86-93,共8页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是一个逻辑自洽命题,不会因权力配置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以审前为视角,此种主导作用的发挥仍面临着法律监督权之权力属性存在真空、侦查监督权行使之力度略显疲软、认罪认罚从宽之落实效果仍有待改善等...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是一个逻辑自洽命题,不会因权力配置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以审前为视角,此种主导作用的发挥仍面临着法律监督权之权力属性存在真空、侦查监督权行使之力度略显疲软、认罪认罚从宽之落实效果仍有待改善等问题。立足我国国体与政体,强调检察机关刑事主导地位的主场域应主要限定于审前阶段,且是一种总体性和概然性描述,并不意味着检察官在每一个诉讼阶段和程序中都占有绝对性支配地位。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主导性地位,还需从推进《检察监督法》的制定、推动检察机关由消极"纠违""矫正"向发挥实质引导作用转变、着力凸显认罪认罚从宽主导地位等方面加以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审前主导 侦查引导 认罪认罚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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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的机理及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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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昕 徐向春 +2 位作者 韩旭 王志明 崔议文 《人民检察》 2022年第21期37-44,共8页
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近年来检察机关有效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在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方面作了一系列探索,“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 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近年来检察机关有效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在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方面作了一系列探索,“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机制就是其中之一。实践中,该项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本刊特邀请学术界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建言献策,敬请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访矛盾 检察机关 问题导向 司法实务部门 实质性化解 听证 显著成效 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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