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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控申检察干部要善于“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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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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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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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61-6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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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控申举报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重要的业务部门之一,控申检察干部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善于“说话”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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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说话”
检察干部
业务部门
检察机关
检察工作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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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H102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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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保安伙同他人盗走公司铜线的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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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新宁
汪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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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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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8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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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基本案情王某,男,24岁,系某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李某,男,21岁,无业。王某系某保安公司保安员,派驻在某通信电缆有限公司任保安。王某与李某预谋盗窃某通信电缆有限公司的铜线。2000年4月25日当晚,王某与其他保安员调换了值班时间,伙同李某将该公司的三轴铜线盗走,价值人民币7425元。后两人先后被查获归案。二、分歧意见在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对于认定王某、李某涉嫌犯罪的事实、涉案财物价值认定及相应案卷证据均为异议,但对如何定性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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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员
行为定性
铜
他人
通信电缆
价值认定
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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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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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破解违法发放林木许可证案办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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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操光明
张贤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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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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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2期41-4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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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本案情]被告人倪某某,于2007年元月被某县林业局聘用为公益林护林员,同时被乡林业站聘用为该站工作人员。2008年7月至12月,被告人倪某某接受乡林业站站长安排和指派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008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倪某某使用县林业局下达的松树雪压材采伐计划.在没有任何农户提出采伐申请的情况下自行填报《林木采伐申请书》,同时在没有经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被采伐山场实地勘察核实的情况下。由被告人在办公室随意选择、编凑、编造、估计“农户、小地名、采伐面积、采伐量出材率”等内容、数字,填写虚假的《林木采伐作业简易设计表》5张。而后将随意选择简易设计表中5位农户户名发放松树采伐证5张共计240立方米、提供给倪德某使用。倪德某持这5张采伐证采伐松树原木材积共计212.565立方米.折立木材积为354.275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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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木采伐许可证
2008年
违法
工作人员
原木材积
2007年
被告人
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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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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