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3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
被引量:
4
1
作者
岳向阳
黄学昌
+11 位作者
张德江
钱根源
钱昌夫
刘革强
韩索华
管杰
陈杨林
苗勇
王珍祥
刘勇
郭建斌
单民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13期69-76,共8页
本期"学院之窗"栏目推出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主办的由第20期全国基层检察长轮训班部分学员和国家检察官学院部分教师参加的"三项重点工作"系列研讨之二—"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希望能给他院一些借鉴和...
本期"学院之窗"栏目推出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主办的由第20期全国基层检察长轮训班部分学员和国家检察官学院部分教师参加的"三项重点工作"系列研讨之二—"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希望能给他院一些借鉴和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长
检察官
杂志社
学院
国家
原文传递
购物时未付款携物逃跑的行为分析
2
作者
章志强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期77-77,共1页
[案情]徐某至铜陵市狮子山曹山路星河手机专卖店,佯装购买手机,要求被害人翟某拿出金立牌M500手机一部给其观看,徐某趁翟某转身招呼其他顾客之机,拿着该部手机迅速跑出店外,在逃至狮子山朝山焊条厂附近被翟某抓获。
关键词
行为分析
付款
购物
狮子山
手机
专卖店
铜陵市
被害人
原文传递
跨越1997年《刑法》施行日的连续犯罪如何定性
3
作者
马骏
章志强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8期65-66,共2页
[基本案情及判决结果]祝某利用担任铜陵某焊接材料厂销售员的职务之便,于1996年间以急需差旅费为由从河南省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取货款现金21834.5元:以急需差旅费为由于1996年至1999年间从河南省某物资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提取货款现...
[基本案情及判决结果]祝某利用担任铜陵某焊接材料厂销售员的职务之便,于1996年间以急需差旅费为由从河南省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取货款现金21834.5元:以急需差旅费为由于1996年至1999年间从河南省某物资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提取货款现金25900元。上述货款共计人民币47733.5元,祝某一直未上交单位。法院认为.祝某利用其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人民币47733.5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犯罪
归个人使用
判决结果
生产资料
机电设备
数额较大
河南省
原文传递
题名
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
被引量:
4
1
作者
岳向阳
黄学昌
张德江
钱根源
钱昌夫
刘革强
韩索华
管杰
陈杨林
苗勇
王珍祥
刘勇
郭建斌
单民
机构
重庆市璧山县
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
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长沙县
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远安县
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诸暨市
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人民检察院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
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襄垣县
人民检察院
国家
检察
官学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13期69-76,共8页
文摘
本期"学院之窗"栏目推出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主办的由第20期全国基层检察长轮训班部分学员和国家检察官学院部分教师参加的"三项重点工作"系列研讨之二—"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希望能给他院一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长
检察官
杂志社
学院
国家
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购物时未付款携物逃跑的行为分析
2
作者
章志强
机构
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期77-77,共1页
文摘
[案情]徐某至铜陵市狮子山曹山路星河手机专卖店,佯装购买手机,要求被害人翟某拿出金立牌M500手机一部给其观看,徐某趁翟某转身招呼其他顾客之机,拿着该部手机迅速跑出店外,在逃至狮子山朝山焊条厂附近被翟某抓获。
关键词
行为分析
付款
购物
狮子山
手机
专卖店
铜陵市
被害人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跨越1997年《刑法》施行日的连续犯罪如何定性
3
作者
马骏
章志强
机构
安徽省
铜陵市
狮子山区
人民
法院
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8期65-66,共2页
文摘
[基本案情及判决结果]祝某利用担任铜陵某焊接材料厂销售员的职务之便,于1996年间以急需差旅费为由从河南省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取货款现金21834.5元:以急需差旅费为由于1996年至1999年间从河南省某物资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提取货款现金25900元。上述货款共计人民币47733.5元,祝某一直未上交单位。法院认为.祝某利用其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人民币47733.5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关键词
《刑法》
犯罪
归个人使用
判决结果
生产资料
机电设备
数额较大
河南省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
岳向阳
黄学昌
张德江
钱根源
钱昌夫
刘革强
韩索华
管杰
陈杨林
苗勇
王珍祥
刘勇
郭建斌
单民
《中国检察官》
2010
4
原文传递
2
购物时未付款携物逃跑的行为分析
章志强
《中国检察官》
2012
0
原文传递
3
跨越1997年《刑法》施行日的连续犯罪如何定性
马骏
章志强
《中国检察官》
2012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