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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时发生损害由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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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家永 《致富天地》 2023年第9期60-61,共2页
近年来,保姆、钟点工等家政从业人员需求旺盛。然而,由于用工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因此,当这些从业人员在雇佣劳动中造成他人损害或自己受到伤害的,只能按照民事侵权来处理。那么,究竞该由谁来担责?
关键词 劳务关系 民事侵权 《劳动法》 雇佣劳动 提供劳务 造成他人损害 家政从业人员 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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