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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5年后仍可享受所得税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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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小娴 《纳税》 2011年第6期36-36,共1页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享受 企业所得税法 生产国家 原材料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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