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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村委会乱收费
1
作者
刘雪梅
《四川物价》
2003年第3期48-49,共2页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工作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在农村,村民委员会虽不具有收费...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工作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在农村,村民委员会虽不具有收费主体资格,但是,有些村民委员会对农民也在履行(或受委托)收费,这也是造成农村乱收费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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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村民委员会
民间纠纷
村委会
社会治安
自治组织
制止
调解
乱收费
农村
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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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制止村委会乱收费
1
作者
刘雪梅
机构
宣汉县物价局副局长
出处
《四川物价》
2003年第3期48-49,共2页
文摘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工作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在农村,村民委员会虽不具有收费主体资格,但是,有些村民委员会对农民也在履行(或受委托)收费,这也是造成农村乱收费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
村民委员会
民间纠纷
村委会
社会治安
自治组织
制止
调解
乱收费
农村
公益事业
分类号
F323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638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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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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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止村委会乱收费
刘雪梅
《四川物价》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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