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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与罪数认定——以走私犯罪案件中洗钱罪为视角
被引量:
3
1
作者
扈小刚
姜聪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22期24-27,共4页
洗钱罪犯罪对象的认定需要结合上游犯罪的具体罪名、侵犯法益以及事后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区分。伪报价格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偷逃税额为限。违禁品走私、绕关型走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货物认定。对于...
洗钱罪犯罪对象的认定需要结合上游犯罪的具体罪名、侵犯法益以及事后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区分。伪报价格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偷逃税额为限。违禁品走私、绕关型走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货物认定。对于上游犯罪过程中实施的掩饰、隐瞒行为,上游犯罪既遂后的自然延伸行为及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不宜认定自洗钱犯罪并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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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洗钱罪
犯罪所得
罪数认定
原文传递
题名
论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与罪数认定——以走私犯罪案件中洗钱罪为视角
被引量:
3
1
作者
扈小刚
姜聪
机构
山东省
人民检察院
第四
检察
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22期24-27,共4页
文摘
洗钱罪犯罪对象的认定需要结合上游犯罪的具体罪名、侵犯法益以及事后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区分。伪报价格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偷逃税额为限。违禁品走私、绕关型走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货物认定。对于上游犯罪过程中实施的掩饰、隐瞒行为,上游犯罪既遂后的自然延伸行为及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不宜认定自洗钱犯罪并数罪并罚。
关键词
洗钱罪
犯罪所得
罪数认定
分类号
D924.33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与罪数认定——以走私犯罪案件中洗钱罪为视角
扈小刚
姜聪
《中国检察官》
202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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