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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公司的司法界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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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晓蓓 张朝兴 刘波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8期30-32,共3页
即使国有资产股份在全部公司股份中不足50%,只要认为其获得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即形成控股。国有资本对公司形成控制,该公司就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再投资成立的公司,不论国有资本在新公司中的... 即使国有资产股份在全部公司股份中不足50%,只要认为其获得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即形成控股。国有资本对公司形成控制,该公司就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再投资成立的公司,不论国有资本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份额是多少,只要国有资本能够对其形成控制,该新公司仍应认定为国有控股公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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