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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票据质押贷款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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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国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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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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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对外经贸》
1999年第Z1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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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票据质押
票据权利
票据法规定
票据基础关系
票据关系
票据债务人
持票人
记载事项
质押合同
原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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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40.45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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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一起涉外欠款纠纷案的快速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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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国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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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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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对外经贸》
1997年第2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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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欠款纠纷
法院审理
法官
保卫部
烟台市
被告
护照
执行公务
中山区
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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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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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因出资引起的法律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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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益宽
克兰
国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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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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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对外经贸》
1998年第2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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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以来,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资企业)中,出资各方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到位,部分不到位的情况屡见不鲜,本文拟对合资企业因出资引起的法律问题作一探讨.一、当前中外合资企业出资的几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其它企业的注册资本则要求“应与实有资金相一致”.立法上的这个区别,造成合资企业在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时,不一定具有实际独立承担法人责任的自有资产.法律允许合资企业在取得法人资格后,分期认缴出资额.但为防止出现因合资企业法人“虚设”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以下称《出资规定》)第4条、第5条作出了:“合资各方未能在6个月内缴足出资额的,视同企业自动解散,合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的规定.但是,对于这一规定,由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致使其形同虚设.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3种情况:一是合资各方在合同规定的认缴出资期限内均未出资,形成“空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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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外合资企业
法律问题
出资规定
诉讼主体
合资各方
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
认缴的出资额
企业法
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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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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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贷新还旧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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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国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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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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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金融经济》
1998年第12期30-3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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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贷新还旧是当前金融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审判实践中也经常遇到此类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保证人责任的问题,更是争议很大。对这类问题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一、贷新还旧的概念 贷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时,银行和贷款人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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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证人责任
借款合同
债务人
债权人
处理原则
借款人
《担保法》
借款用途
银行借款
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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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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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执行措施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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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福鹏
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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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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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2期110-1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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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正【执行要旨】为了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机构和执行法官要深入细致地落实实际举措,针对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而采取人性化执行方法和措施以及多元化执行调解手段,以法服人,以情动人,有效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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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被执行人
执行行为
执行措施
申请执行人
规避
以情动人
执行工作
租赁合同
人性化
执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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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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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申请法定赔偿的种类和方式应符合国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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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胜
郭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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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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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3年第18期93-9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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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裁判要旨】当事人认为原判决错误,应先履行判决或提供担保,再申请再审,否则即使将来撤销了原判决,也不能否定法院对原判决执行的合法性。法定赔偿是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其赔偿种类和方式均应依法进行,补办护照和解决签证不属于国家赔偿案件审理范围。法院执行可以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如果原判决被撤销,当事人可以根据纠正的法律文书向媒体寻求更正,申请国家赔偿并无法律依据。■案号(2012)烟芝法赔字第1号(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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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赔偿
申请再审
裁判要旨
不履行义务
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法
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请求
法律文书
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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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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