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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运行机制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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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东洋 刘新秀 李志勇 《大庆社会科学》 2017年第6期74-76,共3页
在诉讼爆炸和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提升审判管理质效,成为时代的紧迫要求。积极研究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化运行对策,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定不移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前进中的难题,最大限度激发内生动力,发展司法生产力,优化审判... 在诉讼爆炸和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提升审判管理质效,成为时代的紧迫要求。积极研究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化运行对策,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定不移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前进中的难题,最大限度激发内生动力,发展司法生产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审判管理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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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错误登记责任的形态及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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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传平 陈忱 石东洋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84-88,共5页
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保障权利人利益等角度出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1条中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认定为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更为恰当。同时,按产生错误登记的不同情形,不动产错误登记侵权责任形态应该分为自己责任、不真正连... 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保障权利人利益等角度出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1条中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认定为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更为恰当。同时,按产生错误登记的不同情形,不动产错误登记侵权责任形态应该分为自己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对于归责原则,在解释论上,对登记机构的归责仍应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在立法论上,该归责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过错推定规则更为妥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误登记 责任形态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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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错误登记责任的形态及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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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传平 陈忱 石东洋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108-112,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1条规定了在不动产错误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当事人及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从登记行为的性质、保障权利人利益等角度出发,将该条中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认定为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更为恰当。同时,按产生错误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1条规定了在不动产错误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当事人及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从登记行为的性质、保障权利人利益等角度出发,将该条中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认定为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更为恰当。同时,按产生错误登记的不同情形,不动产错误登记侵权责任形态应该被分为自己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对于归责原则,在解释论上,对登记机构的归责仍应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在立法论上,该归责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过错推定规则更为妥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误登记 责任形态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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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历程及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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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振华 石东洋 《理论文萃》 2016年第4期37-43,56,共8页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对党内民主给出明确定义,但他们的一些阐述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了党内民主的定义和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从党的权利本源来揭示党内民主的本质。在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章程中规定:“在党内绝对...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对党内民主给出明确定义,但他们的一些阐述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了党内民主的定义和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从党的权利本源来揭示党内民主的本质。在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章程中规定:“在党内绝对自由地交换意见是必要的”,盟内的一切事务都由盟员或通过代表来处理。他们认为,要保障党员在党内一律平等,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党员才能自觉自愿地集合在党的旗帜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民主建设 基本经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 共产主义者同盟 绝对自由 恩格斯 定义 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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