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农村电力资产无偿划拨及统管之利弊
- 1
-
-
作者
姬常春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农电管理》
2000年第4期5-7,共3页
-
-
关键词
农村电力资产
供电部门
电能表
农村电网
农网改造
电能损耗
农村用电
农村经济
低压电网
用电管理
-
分类号
F426.6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
-
题名农村35kV小型化变电站的技术改进
- 2
-
-
作者
颜景勇
刘峰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农电管理》
1994年第5期60-60,共1页
-
文摘
农村35kV小型化变电站的技术改进颜景勇,刘峰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近年来,小型化变电站已成为我国农村变电站的新模式,自1990年起,我市先后建成了4座35千伏小型化变电站,在建设和运行中,我们针对传统小型化变电站方案(第一方案)中与本地区实际情况不适应...
-
关键词
小型化变电站
技术改进
隔离开关
框架结构
跌落式
操作连杆
农村经济
熔断器
千伏电压
常规设计
-
分类号
TM727.1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
-
题名10KV无功自动补偿装置的改进与应用
- 3
-
-
作者
颜景勇
刘峰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农村电工》
1994年第8期21-22,共2页
-
文摘
无功补偿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它对于提高系统力率,降低线损,增强输电能力以及改善电能质量等方面,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措施。1992年,我们对我局现有的无功补偿装置进行了革新改造。经试运行后正式投运至今,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稳定,效果显著。10KV无功自动补偿装置由电容器组、限流设备、六氟化硫断路器和自动投切装置四部分组成,现将该装置的技术性能、基本原理、运行状况和经济分析简述如下:
-
关键词
无功自动补偿
KV
六氟化硫断路器
电容器组
电能质量
力率
输电能力
经济分析
自动投切
限流
-
分类号
TM761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
-
题名乡级电力管理模式诌仪
- 4
-
-
作者
颜景勇
朱本光
刘峰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农村电工》
1995年第4期24-24,共1页
-
文摘
目前,我国乡级电力管理的形式,由于各地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和工农业生产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分析当前乡级电力管理形式的利弊,探索一种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乡级电力管理模式已是势在必行。 一、乡级电力管理的主要形式 就本地区而言,乡级电力管理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以乡设站,就是以行政乡(镇)区域设立供电站。其供电方式有:一条或多条配电线路,一处或多处变电站进行供电。这种形式是以乡级管理为基础,以县级供电部门(局)为实体,采用县乡结合的方式进行电力管理。由县局选派有一定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骨干力量,担任乡级电力管理的负责人,由乡政府推荐一部分人员,经县局考核合格后担任管理工作。乡级供电站既是县局的派出单位,也是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受县、乡两级的双重领导。 2、以线设站,就是打破行政区域的界线,每条配电线路设一个供电站。其供电方式是:一条配电线路向多个乡镇供电。全部人员和基础设施由县局统一配置。
-
关键词
农村电网
乡级
电力管理
管理模式
-
分类号
TM727.1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F407.6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
-
题名县局计算机综合管理系统(MIS)的设计与开发
- 5
-
-
作者
刘峰
颜景勇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农村电气化》
1998年第8期20-21,共2页
-
-
关键词
MIS设计
县级供电企业
计算机
综合管理系统
-
分类号
TM769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
-
题名农网改造工程有关技术问题的探讨
- 6
-
-
作者
张民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农村电气化》
1999年第10期23-23,共1页
-
-
关键词
农村电网
电网改造工程
线损
配电变压器
-
分类号
TM727.1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
-
题名农村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7
-
-
作者
颜景勇
刘峰
朱本光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农村电工》
1995年第2期23-24,共2页
-
文摘
近年来,农村用电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本地区而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农村用电管理体制不健全;2.农村高低压电网健康水平偏低,设备的事故率较高;3.农村电工素质偏低,电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不能保证;4.农村电价过高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
关键词
农村电网
农村用电
管理
-
分类号
TM727.1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F407.6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
-
题名我看电力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界定原则
- 8
-
-
作者
张承柱
-
机构
山东省邹城市供电局
-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1999年第5期44-45,共2页
-
文摘
近来,有关报刊就电力设施致人伤害的赔偿责任界定问题进行了讨论,观点各异。其中有几种观点值得商榷:●认为电力设施运行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伤害“不可抗力”不予免责的原则。●确定致人伤害的电力设施的产权...
-
关键词
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设施
伤害事故
高度危险作业
致人损害
供电设施
产权人
《电力法》
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企业
-
分类号
F407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