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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信用证“模糊指示”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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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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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财经大学财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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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77-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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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信用证模糊指示条款会使银行和客户单证业务人员产生理解歧异,对单据不符点是否成立产生争议,从而造成银行信用证业务的操作风险。银行和客户单证人员必须注意信用证文本中的指示语句,切实防范信用证"模糊指示"存在的风险,并努力做到:在开立信用证时,将模糊指示剔除出信用证文本,以免后患;收到含有模糊指示的信用证时,要及时联系相关当事人在装货发运前对信用证做出必要的澄清;受益人发货交单后,对开证行借口模糊指示而无理拒付的,不能对之姑息迁就,不要怕麻烦,按照有理有据有节原则,积极对开证银行所提不符点进行反驳,维护银行和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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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用证
模糊指示
风险
银行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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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0.73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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